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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2-12 17:26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0000

景洪市民政局2025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生活保障,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长期监护。负责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景洪市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

3.景洪市老年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集民生保障、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政府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救助力量。全面落实1+8+X大救助体系,有效推进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救助效果可持续发展;不断探索创新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新模式,提升救助管理水平;持续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因地制宜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切实保障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重点围绕心理健康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开展关爱,依法依规开展儿童收养登记管理。

2.聚集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完善慈善会体制机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引公益慈善事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夯实社会组织党组织根基,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严格规范评估程序,不断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民生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3.聚集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乡村著名文化行动,完善地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逝有所安;指导并督促婚姻登记机关提升标准化水平,因地制宜创新开展户外婚姻登记工作持续推进婚俗改革,积极倡导婚育新风;统筹谋划老年事业和老年产业,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活动组织覆盖率,引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不断扩面 ,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督促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4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2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29.3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7.23万元增长29.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景编发〔20245 号)精神,将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景洪市老年人服务中心调整为景洪市民政局管理,导致2025年预算较上年增加997.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2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2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2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7.23万元增长29.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景编发〔20245 号)精神,将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景洪市老年人服务中心调整为景洪市民政局管理,导致2025年预算较上年增加997.2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29.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21万元,降低14.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职能划分,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由景洪市委社会工作部发放;二是2024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经费为基本支出,2025年纳入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91.21万元。项目支出3,74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65万元,增长44.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增加老年服务中心项目;二是增加殡葬领域专项资金;三是增加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购置专项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1,159.6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行政人员工资支出134.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公用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生活补助支出662.0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救济费支出80.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救济费支出146.1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救济费支出506.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救济费支出690.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救济费支出224.7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儿童福利-生活补助支出8.1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老年福利-生活补助支出525.0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救助及敬老院运行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生活补助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生活补助支出174.94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22.68万元,主要用于两案刑满释放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事业人员工资支出154.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14.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运行经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宗地土地价款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宗地土地价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人员工资支出55.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困难群众政策培训专项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政策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中村傣族群众火化补助经费支出3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傣族群众火化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低保户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支出20.8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户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婚姻登记工作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变更及注销等服务专项经费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变更及注销以及收养登记评估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殡葬领域专项资金280.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领域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景洪市老龄事业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景洪市老龄协会业务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龄协会业务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购置专项资金30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购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运转经费5.5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运转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老年节购买70周岁会员礼品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节购买70周岁会员礼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专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劳务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无名、无主尸体处理专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老龄事务-人员工资支出38.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老龄事务-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0.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险及生育险;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出4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2万元,较上减少1.11万元,下降8.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2万元,较上年减少0.005万元,下降1.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9.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9.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6.5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全面深入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整户保或单人保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对象准确率达100.00%以上。2.进一步提高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群众申领补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达100.00%3.根据上级文件,及时调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相应提高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城市低保群众基本生活。4.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景编发〔20245 号)精神,将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景洪市老年人服务中心调整为景洪市民政局管理,导致2025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景洪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21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30万元,固定资产2043.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083.10万元,无形资产0.000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1.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0111

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202502120511348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