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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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2.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3.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6.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的建议;
7.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视顶层设计,构建齐抓共管的信访大格局。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牢信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跟踪督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领导组织召开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信访工作汇报2次,研究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对信访工作作出部署。二是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今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省、州信访局工作安排部署,成立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在市委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分别组织学习《条例》,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学《条例》、用《条例》,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三是推动网上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及时高效解决网上信访问题。四是落实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信访舆情监测引导,完善和健全多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强化信访风险预判预警,及时、果断、有效处置各类涉访事项。五是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适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分析信访形势,督促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制度和信访工作联合督查制度。推动乡镇(农场)、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源头化解群众诉求、保障群众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2.扎实部署推进,确保大接访大走访取得实效。坚持每月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活动,实行市、乡(镇)、农场党政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
3.强化业务能力,全面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一是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包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督查、治理重复信访倒流件和治理进京访》等“四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领导包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依法处理、做好后续跟踪督办等工作措施,对本辖区各类信访矛盾和可能造成信访矛盾的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全市重大矛盾涉稳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转作风提效能,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组织建设。结合“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市信访局持续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提振精神面貌,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做到转作风、提效能。把抓业务工作与活动落实深度融合,找短板、强弱项、补差距、追标兵。抓实信访安全保障、“四大专项”行动、信访工作考核和示范市创建指标等工作开展,坚决扛起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狠抓源头预防,聚焦关键环节,强化预警处置,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推动干部职工思想观念转变、精神状态改观、工作效能提升、工作业绩晋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股,所属单位为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46,444.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6,444.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8,636.87元,增长19.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8,636.87元,增长19.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少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增加调资、职务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景洪驻京劝返项目收入,全年收入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46,444.71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162.41元,占总支出的80.55%;项目支出573,282.3元,占总支出的19.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8,636.87元,增长19.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586.57元,增长12.66%;项目支出增加222,050.3元,增长63.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增加调资、职务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景洪驻京劝返项目支出,全年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3,162.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9,801.76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360.65元,占基本支出的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28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视频接访系统维护及线路租赁经费58,910.00元,主要用于视频接访系统维护及线路的租赁和日常维护、视频接访会议室日常维护等支出;
2.驻京劝返专项工作经费282,609.00元,主要用于开展驻京和维稳劝返工作的住宿、租车、差旅等支出;
3.2023年信访业务和群众工作经费81,715.00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方面的支出;
4.群众业务工作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和群众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6,444.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8,636.87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增加调资、职务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景洪驻京劝返项目支出,全年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4,14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59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9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65.00元,决算为15,034.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6.00元,决算为15,034.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59.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65.00元,支出决算为15,034.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6.00元,决算为15,034.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59.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从严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9.46元,增长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39.46元,增长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从严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360.65元,比上年增加6,912.53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各项运转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68,752.38元,其中,流动资产82,687.75元,固定资产86,064.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8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景洪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305202456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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