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关于招领涉案财物(无主或者无法联系物主)的公告第二十二期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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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6-05 16:19

景洪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于2022年1月13日办理赵渔爱电动车被盗案中梳理出无人认领电动车电瓶240个。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8条之规定,无主电动车电瓶涉案财物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身份证明到江北派出所进行核实后,于景洪市公安局(清泉路12号)领取。
本公告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对公告的涉案财物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6月4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景洪市公安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