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文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普文镇委员会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普政复〔2018〕30号
蔡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种植生态蔬菜》的提案已交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提案。关于代表所提这个问题,我镇积极与农业等职能部门对接,今年暂时没有此类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上级积极争取申报项目资金,以帮助落实这个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文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