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教育局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 来源 :景洪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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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19 17:5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市教育精准扶贫年度目标任务,按照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教发〔2017〕67号)和景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景洪市教育局扣紧时间,集中精力,以“百日行动”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作用,为年度教育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贫困乡脱贫摘帽考核评估——“教育项目扶持”
1.落实教育帮扶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
2.加快民族地区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
(二)贫困村出列考核评估——“适龄儿童有学上”
3.贫困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辍学现象,且初中毕业后升学就读高中、大专有以上贫困家庭子女因贫辍学。
(三)贫困人口脱贫考核评估——“就学保障”
4.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
5.对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家庭,把精准持续资助高中以上(含高中)学生就学作为脱贫措施,扣除就学负担后家庭人均收入仍达到脱贫标准。
6.按期完成教育帮扶项目,落实建设资金。
(四)持续整改工作
7.在贫困地区有效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加快民族地区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
二、工作清单
(一)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
责任领导:车晓英 责任股室:基教股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
(二)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0-22岁子女在校情况
责任领导:车晓英 责任股室:基教股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
(三)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就读资助情况
责任领导:扁 罕 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
(四)组织开展教职工“圆梦助学”贫困学生爱心捐赠活动
责任领导:扁 罕 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五)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学生,实现全部劝返就学
责任领导:车晓英 责任股室:基教股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六)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
责任领导:车晓英 责任股室:计财股
责 任 人:王云芳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七)完成中职招生930人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李慧珍 责任股室:职成教股
责 任 人:张爱武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八)完成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滇西兜底工作
责任领导:黄丕明 李慧珍
责任股室:招生办 职成教股
责 任 人:何文胜 张爱武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
(九)做好“两后生”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的培训、就业意向
责任领导:黄丕明 李慧珍
责任股室:招生办 职成教股
责 任 人:何文胜 张爱武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
(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一个不少”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责任领导:扁 罕 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十一)继续实施《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开展“直过民族”不通汉语群众普通话培训270人
责任领导:车晓英 责任股室:基教股
责 任 人:许文光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十二)全力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责任领导:扁 罕
责任股室:计财股 项目办
责 任 人:王云芳 张光学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十三)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现政策实施乡镇、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三个“全覆盖”
责任领导:扁 罕 责任股室:人事股
责 任 人:何立锋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成立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丕明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岩 罕 市教育局副局长
车晓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慧珍 市教育局副局长
扁 罕 市关保办主任
成 员:王清学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周 怡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许文光 市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张爱武 市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黄 纯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李 斌 市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王云芳 市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张光学 市教育局项目办负责人
何文胜 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人
李敬泽 市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何立锋 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李海涛 市教育局电教室负责人
王 强 市教育局校保股负责人
全市各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教育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岩罕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股室抽调。
局机关各股室、各校园要加强“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突出过程管理,加强明察暗访,定期召开办公室联席会议,汇总“百日行动”落实情况,研究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各校园要根据“百日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作完成时间期限,夯实责任。市教育局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时序安排、政策落实、力量调配、进度推进等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各校园要履行好各自具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对象识别、资金发放、政策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专门负责“百日行动”督查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巡查,及时反馈问题线索。严格落实跟踪督办,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整改落实,一包到底的督查和整改同责工作机制。把教育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开展、巡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情况纳入年终校园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考核校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