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资金拨付公示(景洪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 来源 :景洪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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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0-26 09:15
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景政办发〔2016〕244号)、《景洪市电子商务办公室关于要求预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款的请示》(景电商办报〔2017〕5号)及《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第四次联席会议纪要》(第3期)文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以装修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300万元的20%进行预拨,拨付60万元工程款给云南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建设。
中央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表 | ||||
1 | 该项目的政府决策文件 |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6〕15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产业〔2016〕6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补贴资金的通知》(西财企发〔2016〕37号)文件要求。 | ||
2 | 项目名称 | 景洪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3 | 建设内容和要求 | 建设地点: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一楼 建设内容:装修面积1400平方米,进行土建局部改造工程、墙、地、顶面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和照明工程、信息网络系统、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设计、施工中所包含的内容。 设计、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范围,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4 | 项目承办单位 | 云南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5 | 扶持资金额度 | 300万元 | ||
7 | 绩效目标 | 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三级服务中心建设 | ||
8 | 承办单位负责人 | 张克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