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张世勇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案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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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15 09:08
景旅公告〔2018〕第 3 号
2018年2月2日,张世勇到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投案自述:其余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6日在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接待过游客张广建一行2人。游客张广建一行2人于2017年12月21日与昆明中国国际有限公司签合同,在接待过程中张世勇向张广建一行收取3800元人民币团款。经查张世勇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世勇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