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丁玉英未佩戴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处理结果的公告
景旅公告〔2017〕第1号
2016年12月27日,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江北转盘检查点检查中,查获丁玉英未佩戴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经查,丁玉英未佩戴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其处于500元的罚款。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