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众悦旅行社(苏桃)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服务处理结果的公告
景旅公告〔2017〕第 号
2017年8月21日,众悦旅行社委派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苏桃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经查,众悦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服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众悦旅行社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