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云南昆曼旅行社要求导游先行垫付团款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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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9 16:33
景旅公告〔2017〕第 号
2017年7月11日,省旅发委执法人员与市旅发委执法人员在对傣泐赶摆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云南昆曼旅行社要求导游杨波在带团的过程中垫付团费。经查,云南昆曼旅行社要求导游先行垫付团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昆曼旅行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