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朱红芬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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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5-16 16:19
景旅公告〔2017〕第29号
2017年2月14日,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勐养水泥厂检查点检查中,查获朱红芬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经查,朱红芬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于1000元的罚款。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