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刘保荣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27 11:19
景文旅公告〔2020〕第19号
2020年10月20日,有群众举报勐养镇勐腊岔路口景洪市勐养利民百货店(二楼)有学生进入上网游戏,勐养镇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及上网人员进行了询问,制作笔录,并把此情况向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反馈。2020年10月21日9时30分,景洪市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涉嫌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负责人刘保荣进行调查。经查,刘保荣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刘保荣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21台,显示屏21台,交换机1台,一体机1台,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