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转发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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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1-16 11:51
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林石化、中海石油、各乡镇加油站:
现将《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西发改价格[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