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城市出租汽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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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02 08:04
景两车发〔2022〕4号
关于城市出租汽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公示
根据《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的通知》(景交发【2018】493号)第二条景洪市城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当92#汽油市场零售价格在8-9元/升之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691-2152188。
景洪市出租车公交车管理大队
202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