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2019年9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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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9-09 19: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9日至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传 真:0691-21260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纳昆康巷3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双版纳南传佛教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勐泐故宫远近山境 |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景帕杭路 |
西双版纳远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一般性报告表 |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
项目用地由C6-02地块、C8-04地块、C8-01地块、C9-01地块和C10-01地块组成,5个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主要建设43栋8层住宅、2栋1层公共卫生间及设备用房、1栋4层商业配套设施、1栋3层公建配套用房。项目总投资102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17305.7㎡,总建筑面积212129.59㎡,总绿地面积45192.74㎡。 |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和运行期生活污水。 施工期防治措施:1)废气防治措施:本施工期采取洒水、遮盖和设置临时挡墙的措施,对建筑施工场地采取“六个必须”措施。①必须在施工前期先修建好过水槽,再开展平整场地等建设工作。进出车辆必须经过水槽。②必须在工地进出口安装智能高压水枪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自动冲洗。禁止人工冲洗。③必须对工地进出口以及主要路面进行硬化。④必须在工地进出口安装摄像头,对进出口车辆是否进过水槽、是否经高压水枪冲洗的情况进行监控,视频保留不得少于3个月。⑤必须安装高空喷雾系统或喷雾机,对施工场地全覆盖降尘。⑥必须对施工场地裸露土方、物料堆场和临时表土堆场用防尘网进行全面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音扰民;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及弃土,严禁随意倾倒。 2)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③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④应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挡墙,挡墙高度应在2.5m以上,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⑤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3)废水防治措施:①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暴雨期间禁止施工。②施工过程中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③施工期间优先完成区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雨水通过适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避免暴雨使得施工场地成为较大的面状污染源。④在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平整、压实、设置截洪沟、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⑤施工期间若基坑开挖过程产生的涌水时,在开挖的同时放入污水泵抽水,抽吸出来的废水经基坑外设置的沉砂池沉淀,非雨天用于场区降尘洒水⑥项目方在施工时应禁止项目产生的施工养护废水进入含水层。在修建车辆清洗池、沉沙池的时候必须注意进行防渗处理。 4)固废防治措施:①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装材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弃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②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委托相关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③要加强施工期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和随意抛弃。 运行期防治措施:1)废水防治措施:①项目必须严格按本报告排水方案进行。保证运营期项目排水完全实现雨、污分流。②项目中水处理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噪声及异味扰民。③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污水支管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施竣工后,必须通过环保专项工程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中水回用的管道、水箱等外部设施表面应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自来水管道直接连接,出水口必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和其他明显标志。”④中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应设专职技术人员加强维护管理和工艺参数控制,保证在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避免出现故障时生活污水处理不完全或未经任何处理外溢影响内外环境。⑤定期维修和清理中水处理系统,以保证处理效率。并应加强排水管道的检修,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泄污染内外环境。⑥项目区的化粪池必须定期清淘,以保证化粪池的处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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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建鼎茂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 |
景洪市嘎洒镇曼迈村委会曼景傣村小组 |
云南中建鼎茂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性报告表 |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60亩(合400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设置两条三一重工180砼生产线,搅拌车30台,混凝土泵车5台,装载机3台,年产60万吨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仓、办公楼及生活区、道路以及给排水等辅助设施。 |
施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 (2)废水:施工废水和生活盥洗废水引入简易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 (3)噪声:采取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中午(12:00~15:00)和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途径保护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建筑公司运至其他建设场地综合利用。 营运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通过砂石分离器将石料及河沙分离后,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人工湿地处理后,达标外排至流沙河。 (2)废气:筒仓设置滤心材料除尘器(空气滤芯器)进行除尘处理;原料仓设置为半封闭式、并采取雾化喷淋措施降尘等。 (3)噪声:禁止夜间生产,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减震垫等措施。 (4)固废:生产固废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市管理局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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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创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景洪市普文镇监狱监区(原四监区) |
景洪创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总建筑面积1500㎡,购置全自动成型机、螺杆式空压机、全自动间歇式发泡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30万个泡沫包装箱的生产能力 |
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纯水制备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清洁下水循环使用;水膜除尘用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优先采用锅炉纯水制备废水;建设方应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配套建设隔油池,食堂厨房隔油池的体积应不小于0.1m3;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场区内设置旱厕,化粪池容积不得小于5m3,项目应加强对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掏委托清掏。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采用1套水膜除尘器处理,3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设置换气扇+活性炭吸附后进行抽排;严格按规程操作,控制好温度等参数,尽量减少非甲烷总烃及异味产生;车间设置挡墙、密封、地面硬化等措施;食堂应使用电、液化气、柴油等清洁能源;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生物质炉渣:项目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生物质燃烧后会产生炉灰,炉灰经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项目水膜除尘器喷淋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900-041-49),本环评要求企业将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4、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同时加强高噪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对进出项目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如夜间车辆进出规定及严限制其行驶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