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2019年7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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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7-09 14: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9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传 真:0691-21260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纳昆康巷3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景洪普文普腾汽车服务中心 |
景洪市普文镇普文茶厂加工车间对面 |
景洪普文普腾汽车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景洪普文普腾汽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景洪市普文镇普文茶厂加工车间对面,租赁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980m2,建筑面积980m2,包括修理间、烤漆房、办公区等,建成后计划年修理汽车量达600辆。根据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中划定的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主营业务为汽车维修保养及喷漆,修理完后修理的车辆进行冲洗,不对外洗车。 |
喷漆、烤漆废气:喷漆房设置排风系统,分别经过UV光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后,通过8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口位置靠近东北面,地块现状为空地,远离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使用无尘干磨系统,减少打磨过程粉尘产生量;合理布置垃圾收集桶位置,加强垃圾清运工作,日产日清。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以及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 生活垃圾、沾有油漆的废纸和抹布集中收集于垃圾房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稀释剂桶、蓄电池、废线路板、废旧电池、废活性炭采、废过滤棉、废棉纱、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