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2019年6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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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6-24 17: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传真:0691-21260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纳昆康巷3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澜沧江橄榄坝河段采砂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景哈乡 |
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464.46万元,项目采砂区总面积为27.5万m2,堆场总面积9.9万m2,总建筑面积720m2,年产砂料21万m3/a(1000m3/d),项目由6个采砂区组成,并配套建设4个堆料场。 |
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堆料场设置旱厕,堆料场生活污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后回用于堆料场洒水降尘不外排。含油废水经船舶自带油水分离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个堆场四周拦挡,并用防尘网遮盖,设置高空喷雾系统或喷雾机定时洒水;每个堆料场出口路面硬化,设置过水槽,并安装高压水枪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附近的村庄垃圾收集点堆存,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堆料场设置危废暂存间,机修废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4、噪声防治措施:机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棚进行围挡;厂区设减速、禁止鸣笛等标志,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