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2019年4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4-28 16: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8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传真:0691-21260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纳昆康巷3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景洪嘎洒洪翔建材项目 |
景洪市嘎洒镇曼凹村机场外围墙仓库 |
景洪嘎洒洪翔建材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一层厂房1600m2,总投资4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的腻子粉生产线。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区、成品区、腻子粉生产设备、仓库、办公区、食堂等设施建设。 |
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食堂废水需先经隔油池处理,再进入化粪池;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运输车辆减少跑、冒、滴、漏的现象,减小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采用密闭式厂房;间歇作业,减轻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定期洒水降尘,对厂房内经常打扫;石灰石磨粉及搅拌过程采用配套除尘装置进行除尘;设置保洁员,对区内垃圾做到及时收集,垃圾集装点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加强工人劳动保护,设置抽排风设备,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进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旱厕粪便经过熟化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曼凹村一并清运处理;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做农肥。4、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是通过房间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车辆噪声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来疏导车辆在项目内的形式距离,从而降低车辆行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磨机设置了专门的建筑隔声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