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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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2-28 10: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8日至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262537
传真:0691-2126019
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纳昆康巷3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俊都·雨林金湾M区项目 |
景洪市北片区实验小学旁 |
景洪鸿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用地面积34813.47㎡,总建筑面积:147731.38㎡。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9539.70㎡,包括:住宅:117662.66㎡,公共服务配套用房:1877.04㎡,地下建筑面积:28191.68㎡;建筑占地面积:11161.21㎡,容积率:3.434,建筑密度:32.06%;绿地率35.01%,绿地面积:12188.20m2。 |
施工期:洒水抑尘,密闭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设备冲洗等。建筑垃圾运至市综合执法局指定的合法场所处置。。土石方部分用于绿化,剩余部分至运至景洪市指定堆土场进行集中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屏障等。项目区安装颗粒物、细颗粒物、噪声监测仪器,并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 运营期:油烟废气抽油烟机净化后由统一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排风和补风系统,经室外排风井排放。垃圾收集设施加盖;化粪池为地埋封闭式。项目区内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俊都自建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分类收集,不能回收利用的由项目区物业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