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30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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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4-30 09: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景洪河马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曼景匡村委会景仑路25公里处利军厂旁 |
?/span>景洪河马包装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闲置空地进行建设,建设塑料筐生产线1条、网垫生产线1条、网套生产线1条、泡沫箱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和环保设施等。 |
施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 《报告表》提出,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材料运输和堆放时临时遮盖等措施;施工单位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正常;施工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收集处理后用于区内场地及道路的洒水降尘;施工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的要求施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且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以降低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南侧道路建设区域回填。 运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废气: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管理,地面硬化、保持施工道路路面整洁。②废水:施工期间,将堆料堆放在不容易受到地面径流冲刷的地方,将容易冲刷的堆料临时覆盖。设置一个10m3的沉淀池(沿用至运营期),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区内场地及道路的洒水降尘。③噪声:优化施工方案,通过对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8:00,12:00-14:00)、作业方式等方面的合理安排来缩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2)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3)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汽喇叭,减少噪声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和生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④固废:(1)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经过分拣、剔除后回收外售,不能回收外售的,及时委托合法单位按当地建设部门的要求清运处置。(2)土石方用于回填厂区南侧道路建设区域,可全部回填。(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勐罕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