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9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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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4-10 14: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蓝鹰塑业综合利用初加工建设项目 |
景洪市嘎洒镇曼迈村委会曼景傣原三分厂一队右下侧 |
西双版纳蓝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年产塑料碎片2100t,其中1条为PET塑料碎片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200t/a;1条为PE/PP塑料碎片生产线,生产规模为900t/a,2条塑料碎片生产线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 |
施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洒水次数及洒水量根据天气状况而定。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②废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容积为1个1m3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进行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14时不施工。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中注意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操作,确保运行良好,使施工机械运作在最低声级水平。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④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装固废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约39m3,全部用于租用的空地回填平整。 运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废气: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呈无组织排放,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为封闭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均加盖封闭以及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在废水处理设施周围种植绿化植物,可从源头上减少恶臭气体产生量,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有PET废塑料清洗废水、甩干废水、污泥脱出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氨氮、BOD等,废水排入1套处理规模为13m3/d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PET塑料碎片清洗,不外排。 ③噪声:项目建设时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搅拌釜安装减振垫;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等,且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 ④固废:原料分拣杂物、成品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