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27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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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3-27 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双版纳金孔雀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中国足球彩票一分场乳胶厂内第二道门旁 |
景洪勐龙永盛塑料制品店(个体工商户) |
报告表 |
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仓库和未建设空地,拟建1条年产100t的塑料饰品生产线。原辅料加热烘干后投入注塑机内,物料熔融状态下注入模具内,充分填充均匀后经过保压固化成型,再经冷却定型后得到产品。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75%。 |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材料运输和堆放时临时遮盖等措施;施工单位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正常,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置。 运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集气罩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等。烘干热熔注塑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排放量较少,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限值要求排放。 ②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经1个沉淀池(1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个三格式化粪池(15m3)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无废水外排。 ③噪声:通过采取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投料机、烘干机、注塑机、水泵、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隔声设施等措施。 ④固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1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0.0025t/a)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进行资源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