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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1-11 1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11日至1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洪勐龙昆鼎移动破碎站建设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龙镇曼龙扣村委会曼养村小组曼养料场

景洪勐龙昆鼎移动破碎站

报告表

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500m2,项目租用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锰矿堆放场(堆场位于勐龙镇曼龙扣村委会曼养村小组曼养料场)中的500m2建设,设置1个破碎生产车间(占地面积300m2)和1个临时堆场(占地面积200m2),生产车间内设置1条锰矿破碎生产线,建成后年破碎锰矿石5万吨(粒径规格为815cm,含水率5.4%)。破碎站平均每天破碎277.7吨锰矿石,堆放在临时堆场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万元,占总投资的26.2%

运营期: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上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排放限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阻隔,并设置喷雾装置、洒水降尘后排放的项目场界颗粒物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排放;由于项目进出运输车辆较少,尾气产生量很少,况且地面停车场通风情况良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现有的化粪池(5m3)处理后,最终由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吸粪车定期清运至景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破碎生产车间及临时堆场四周的2条导流沟连接至初期雨水收集池(57m3)处理后回用于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堆放场厂区洒水降尘;洗车废水依托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过水槽和沉淀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音:项目建设时已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破碎机安装减震垫,风机采用隔声罩隔音;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等,且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设置除尘器粉尘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收集后掺入锰矿石中作为产品外售;过水槽和沉淀池沉渣由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掺入锰矿石中作为产品外售;除尘器废滤袋由厂家更换带走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由西双版纳隆瑞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清运处置。

2

景洪勐龙诺邦破碎站建设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龙镇曼栋村委会曼纳村小组锰矿堆放场

景洪勐龙诺邦破碎站

报告表

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300m2,项目租用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锰矿堆放场(堆场位于勐龙镇曼栋村委会曼纳村小组锰矿堆放场)中的300m2建设本项目,设置1个破碎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20m2)和1个临时堆场(占地面积180m2),生产车间内设置1条锰矿破碎生产线,建成后年破碎锰矿石5万吨(粒径规格为815cm,含水率5.4%)。破碎站平均每天破碎277.7吨锰矿石,堆放在临时堆场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万元,占总投资的13.1%

运营期:

(1) 废气:上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阻隔,并设置喷雾装置、洒水降尘后排放的项目场界颗粒物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由于项目进出运输车辆较少,尾气产生量很少,况且地面停车场通风情况良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由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吸粪车定期清运至景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破碎生产车间及临时堆场四周的2条导流沟连接至初期雨水收集池(35m3)收集后回用于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堆料场厂区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经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过水槽(5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综上,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 噪音: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项目建设时已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料斗破碎一体机安装减振垫,风机采用隔声罩隔音;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等,且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项目场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除尘器粉尘(47.926t/a)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0.844t/a)收集后掺入锰矿石中作为产品外售;过水槽沉渣(0.053t/a)由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掺入锰矿石中作为产品外售

 

(4) 固体废物:项目除尘器废滤袋由厂家更换带走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统一收集由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由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脂由西双版纳玉丰宝贸易有限公司清掏后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处置。

3

西双版纳天正贸易有限公司曼龙叫制胶厂新增生产线建设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龙镇曼龙扣村委会曼龙叫村旁

西双版纳天正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表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5333m2,在现有厂区内空地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新增建筑面积5333m2,新增一条轮胎专用塑炼胶生产线。主要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建成年产量1.5万吨轮胎胶生产线。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施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气:对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确保出入现场的车辆不带泥行驶。按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有关标准设置围墙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加强对运输的监督管理,运输线路避开最近的居民点布置。严禁超载和沿道洒落,控制二次扬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并严格控制车速。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粉尘污染;分片区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内的洒水抑尘,防止尘土飞扬,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施工期配备专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在村寨处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应增加洒水次数。

2)废水:在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施工废水建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片区施工区外雨水截流沟、排水工程,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严禁将施工污水及泥沙外排,将施工场地水土流失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渣土或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倒入项目附近水体中。

3)噪声: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在设备选型中须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机械设备采取隔(消)声措施,如做隔声罩或隔声间、加装消声器、吸声屏等减振措施,如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所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禁止倾倒入水体中。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凌空抛洒;施工期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规定,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积点妥善处置。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高速行驶,从而保证不会沿线撒漏,若撒漏须迅速清除。

运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水:项目主要为新增轮胎胶生产线,轮胎胶生产线为塑炼,其余全乳胶、凝标胶生产线不变,不新增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增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现有污水治理设施处理。

2)废气:恶臭气体来源于塑炼过程中塑炼中胶块内含有的蛋白质在发酵、分解过程中会产生的NH3等恶臭气体。采用除臭剂喷洒、经密闭厂房阻隔,植被吸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塑炼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采取在抽湿风机旁安装除臭塔进行治理,采取喷洒生物菌进行除臭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为35mDA003),内径1.2m,为有组织排放。未能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定期采用除臭剂喷洒,可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无组织废气经空气扩散,自然沉降,绿化吸收,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厂区内VOCs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无组织控制限值要求。

3)噪声:在设备选型时,考虑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的污染强度。在车间内采取各种隔音降噪措施,如:给设备安装减振器和胶垫;各种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等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减小机械产生的噪声强度。加强对区内人员环保意识的培养,减少人为噪声污染的产生,减轻生活噪声的影响。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业,轮流操作或穿插高、低噪声环境的作业,及时发放防噪声耳塞和其他劳保用品等。项目运送物料时要避开休息时间,行经居民点和企业时避免鸣笛,通过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弃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置。废机油委托西双版纳荣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相应台账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托原危废暂存间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