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2月29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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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29 16: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合木业生产项目 |
云南省景洪市曼龙扣村委会曼景门村小组旁景大公路45公里处 |
西双版纳鲁合木业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面积约为3540.71m2(其中厂房总面积为2500m2,其余部分为公共道路、绿化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干料库、烘干车间、造粒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储运等设施,新建1条年产15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17.82%。 |
施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采取洒水降尘、经自然环境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西双版纳鑫林森木业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系统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易产生噪声的工具,轻拿轻放,禁止高空抛物等;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尽量减少鸣笛;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设备安装期间,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项目夜间不施工,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昼间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外售废品公司,不能回收部分统一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勐龙镇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施工人员粪便进入依托化粪池,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清运,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烘干工序热风炉燃烧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烘干废气通过旋风除尘+高温布袋除尘装置(综合去除效率92%)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封闭,车间出入口处设置软帘性遮挡物措施,物料输送采取对输送机进行密闭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办公废水依托西双版纳鑫林森木业有限公司原有化粪池(容积20m3)处理后,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清运至景洪市情人桥垃圾中转站边(市污水处理指定倾倒点)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经依托排水沟排出场外。项目无废水直接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安装减振垫,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厂房密闭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收尘灰收集后可作生物颗粒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后用作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景洪龙腾家政服务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