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9月27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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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27 18: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景洪农场胶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酒厂技改搬迁扩建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农场三分场四队 |
景洪胡三酒业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693.98m2,建筑面积1963.98m2。2021年胡三酒厂租赁景洪市景洪农场三分场四队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白酒,并改名为景洪胡三酒业有限公司,项目从景洪农场三分场一队整体搬迁至景洪农场三分场四队,项目未开工建设,租赁现已建成厂房,只用安装生产设备来进行白酒生产加工。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及生产辅助设施。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500吨白酒。项目总投资1426.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占总投资的6.03%。 |
施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租赁现有厂房,只用安装生产设备。 (1)废气:①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②禁止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废水:①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的工具清洗废水,使用废水事故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②施工人员均为就近招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使用废水事故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①优化施工方案,通过对作业时间、作业方式等方面的合理安排来缩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②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安装。③对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汽喇叭,减少噪声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和生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4)固体废物: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和回填的应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清运和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之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和处置。 ③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时,必须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运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泡粮水直接蒸煮不涉及泡粮废水,涉及用水的有低浓度废水及高浓度废水。本项目为清香型白酒,以酒兑酒,无勾兑用水。本项目只在晴天生产,雨天时停产。 (1)废水: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生活废水经隔油池进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高浓度有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废气:项目蒸馏时使用液化气锅炉供热,属于清洁能源。通过1根1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生产只在白天进行运营,噪声经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区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酒糟(714.4t/a)日产日清,外售给养猪场或鱼庄;破损容器及废弃包装(0.1t/a)外售回收站;生活垃圾(4.1t/a)定期清运至三分场四队垃圾处理点处置;污泥(0.15t/a)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橡胶林地作肥料;粪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