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27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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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2-27 16: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国际会展中心A座二楼投资审批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双版纳凯晟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播村 |
西双版纳凯晟木业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1962.77m2,建筑面积为27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粉碎区、木材堆放区、烘干区、制粒及包装区、成品仓库等,年产33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其中年产3000吨外售,年产300吨用作本项目热风炉燃料。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7万元。 |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入厕废水)经化粪池(容积为10m3)收集处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处置,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破碎、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3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热风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为DA002,内径为0.6m)达标外排。原料堆放于密闭的棚内,制粒过程设备密闭,厂区周围及道路加强绿化。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营设备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厂房墙体隔声等,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和布袋除尘器收尘,随产随清,收集后运至原料堆场暂存,返回生产线再利用;热风炉灰渣清掏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由周边村民清运用作农肥;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经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自行清运至曼播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与化粪池上清液一起委托吸粪车清运,不外排。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废机油,可能发生泄漏、火灾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监管,落实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强化运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