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8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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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08 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国际会展中心A座二楼投资审批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双版纳俊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加工生产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龙镇曼南坎村民委员会 |
西双版纳俊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13320m2,建设1条年产50万吨的砂石料生产线。项目主要设置原料堆料场、生产区、产品堆放区等,并配套设置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池、配电室等附属设施。项目总500万元,环保投资11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3.1%。 |
一、施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合理化管理,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开挖土石方量少,可全部回用于项目内回填和绿化覆土,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村镇垃圾一起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区为封闭车间,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和顶棚,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洗砂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粪液和粪渣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运营时,经常维护检修,保证设备的完好运转。②在密闭厂房内安装减振基座。③夜间不生产运行。 4、固体废弃物影响的缓解措施 (1)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石粉、收集的灰尘回用于项目生产。(2)初期雨水池、沉淀池沉渣: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产生一定量沉淀池沉渣,晾晒后外售。(3)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肥。(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与村镇垃圾一起处理。(5)废矿物油:项目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废矿物油,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