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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五百零三期 (2019年第二百三十六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2-23 14:34

景洪市122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54PM10: 57微克/立方米,PM2.5:32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29微克/立方米,CO0.9毫克/立方米,O3-8h78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2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56PM10: 62微克/立方米,PM2.5:34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28微克/立方米,CO1.0毫克/立方米,O3-8h72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22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56PM10: 62微克/立方米,PM2.5:31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30微克/立方米,CO0.8毫克/立方米,O3-8h74微克/立方米。

1220日至22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和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建筑施工工地3,其中严格落实2家,是南山别院、沙河郡项目;未严格落实1家,世纪康城项目正在完善;二是对城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1处,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四分部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五分部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三个入口处,存在进场道路未硬化、裸露土方未覆盖,无过水槽,未洒水降尘的问题;三是对城区道路进行督察,存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12月份截至22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20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是对景洪城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5新污染源。

污染源是:曼庄些家具厂批发部对面、南亚春天工地内、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五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焚烧垃圾2处:曼庄些家具厂批发部对面、南亚春天工地内

施工、道路扬尘3处: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五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1223日重点:一是对1220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219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对城区内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