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五百零三期 (2019年第二百三十六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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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2-23 14:34
景洪市12月2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4,PM10: 57微克/立方米,PM2.5:32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29微克/立方米,CO:0.9毫克/立方米,O3-8h:78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2月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6,PM10: 62微克/立方米,PM2.5:34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28微克/立方米,CO:1.0毫克/立方米,O3-8h:72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2月2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6,PM10: 62微克/立方米,PM2.5:31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30微克/立方米,CO:0.8毫克/立方米,O3-8h:74微克/立方米。
12月20日至22日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和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建筑施工工地3家,其中严格落实2家,是南山别院、沙河郡项目;未严格落实1家,世纪康城项目正在完善;二是对城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1处,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四分部,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五分部,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三个入口处,存在进场道路未硬化、裸露土方未覆盖,无过水槽,未洒水降尘的问题;三是对城区道路进行督察,未发现存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四是12月份截至22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20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五是对景洪城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5处新污染源。
污染源是:曼庄些家具厂批发部对面、南亚春天工地内、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五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焚烧垃圾2处:曼庄些家具厂批发部对面、南亚春天工地内
施工、道路扬尘3处: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五分部,景海高速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12月23日重点:一是对12月20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2月19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对城区内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