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四百零二期2019年(第一百三十五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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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7-29 16:35
景洪市7月26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13,PM10: 13微克/立方米,PM2.5: 8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8微克/立方米,CO:0.4毫克/立方米,O3-8h:23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7月27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17,PM10: 12微克/立方米,PM2.5: 6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6微克/立方米,CO:0.2毫克/立方米,O3-8h:34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7月28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4,PM10: 17微克/立方米,PM2.5: 8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7微克/立方米,CO:0.4毫克/立方米,O3-8h:48微克/立方米。
7月26日至7月28日一是按照“六个必须”和“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12处,其中融创版纳合院、融创曼陀香项目、曼沙古寨前50米新工地土方覆盖不完全,其余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二是7月份截至26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21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三是对景洪城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2处新污染源。
污染源是:融创版纳合院、俊都
道路扬尘污染问题2处:融创版纳合院、俊都



7月29日重点:一是对7月26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7月25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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