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二百四十期(2018年第二百一十四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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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22 16:40
景洪市11月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 46,PM10: 46微克/立方米,PM2.5: 18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20微克/立方米,CO:0.5毫克/立方米,O3-8h:66微克/立方米。
11月21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车辆27辆,查处违章车辆1起,处理投诉3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须”要求执行,共督察16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检查,共排查45家,其中27家已整改,1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四是11月份截至21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25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五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1处新污染源。
污染源是:勐海老路申鑫混凝土搅拌站旁
焚烧垃圾1处:勐海老路申鑫混凝土搅拌站旁
11月22日重点:一是对11月13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1月21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确保限期整改;四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污染天气。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