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二百二十六期(2018年第二百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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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02 11:54
景洪市11月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40,PM10: 40微克/立方米,PM2.5: 23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20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61微克/立方米。
11月1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车辆25辆,处理投诉1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须”要求执行,共督察18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经营者进行油烟污染防治宣传,共宣传1490家,其中餐饮门972家,烧烤摊518家;四是对大沙坝民族风情商业街,江北曼斗村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29家,其中5家已整改,2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立即整改;五是按照景洪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查统计方案要求,对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汽修行业等十三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排查;六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七是已完成五年一次的城市区域噪声夜间监测工作。
11月2日重点:一是对10月26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1月1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罚;四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污染天气;七是开展中国足球彩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统计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