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二百一十七期(2018年第一百九十一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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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22 11:23
景洪市10月19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 42,PM10: 42微克/立方米,PM2.5: 20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9微克/立方米,CO:0.4毫克/立方米,O3-8h:72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0月2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 51,PM10: 52微克/立方米,PM2.5: 22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20微克/立方米,CO:毫0.5克/立方米,O3-8h:76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颗粒物(PM10)。
景洪市10月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 49,PM10: 49微克/立方米,PM2.5: 22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20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56微克/立方米。
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77辆,查处违章车辆15起,处理投诉2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须”要求执行,共督察60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10月份截至到21日宣传186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共宣传1354家,其中餐饮门896家,烧烤摊458家;四是对江北告庄,机场老路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回头看,共排查25家,其中6家已整改,19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立即整改;五是10月份截至21日,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4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六是按照景洪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查统计方案要求,对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汽修行业等十三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排查,共实地检查10家,其中4家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七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10月22日重点:一是对10月9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0月19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四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污染天气;七是开展中国足球彩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统计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