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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八十二期(2018年第一百五十六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8-27 15:07

景洪市8月24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1,PM10: 21微克/立方米,PM2.5: 8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9微克/立方米,CO:0.617毫克/立方米,O3-8h:34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8月25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9,PM10: 29微克/立方米,PM2.5: 10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2微克/立方米,CO:0.662毫克/立方米,O3-8h:40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8月26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8,PM10: 21微克/立方米,PM2.5: 8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0微克/立方米,CO:0.609毫克/立方米,O3-8h:56微克/立方米。

8月24日至 8月26日一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共宣传19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8月份截至24日,共宣传503家,其中餐饮门店365家,烧烤摊138家;二是8月份截至26日,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32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三是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入户普查工作;四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8月27日重点:一是对8月21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8月24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四是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六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七是按照景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加快推进关闭搬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