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七十二期(2018年第一百四十六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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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13 16:24
景洪市8月1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40,PM10: 40微克/立方米,PM2.5: 9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0微克/立方米,CO:0.54毫克/立方米,O3-8h:46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8月1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4,PM10: 24微克/立方米,PM2.5: 8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0微克/立方米,CO:0.518毫克/立方米,O3-8h:45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8月1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4,PM10: 24微克/立方米,PM2.5: 8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 12微克/立方米,CO:0.572毫克/立方米,O3-8h:35微克/立方米。
8月10日至8月12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48起,查处违章车辆3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需”要求执行,共督察29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共宣传18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夜间开展对景洪市民航路进行回头看,共检查7家,其中5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家油烟净化器未正常使用,且擅自改装,1家铁板烧未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五是督促勐罕镇政府、勐龙镇政府、嘎洒镇政府畜对辖区内20户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户完成“一户一册”工作,目前20户均已完成;六是8月份截至13日,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7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七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8月13日重点:一是对8月7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8月10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四是夜间开展对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五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六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七是对嘎洒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进行检查。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