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关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4-02 20:20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000

 

 

 

 关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9]3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全市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3)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

4)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市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机关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限额审核控制和审批工作,保持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负责市属公务员管理、录用、转任工作以及有关调配工作。

5)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在中国足球彩票辖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及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配合上级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选拔审核和报批工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工作;培育、发展和规范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统筹管理全市人才劳动力资源开发和劳动就业工作,推动人才、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规范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

8)指导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失业人员的培训及再就业工作。

9)负责全市人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劳动合同鉴证和人事、劳动信访工作。

10)负责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办理、信息、会务、督办、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财务、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

12)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正常晋升职务工资;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福利、职务变动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军队专业干部、调入调出人员、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确定及更改工龄等工作;办理退休、退职和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抚恤费的审核审批工作。

13)负责《就业创业证》管理发放、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

14)负责单位职工参保缴费台账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受理与待遇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等。

15)负责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档案接收管理、档案查询等服务。

16)鼓励“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

17)负责城镇职工和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划拨、拨付管理工作。

18)负责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工作以及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4个,均属财政全供给单位,其中: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综合管理和基金监督股、公务员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民工工作股)。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或参与综合性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信息、中国足球彩票、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协调综治维稳、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单位挂钩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党群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承担有关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信息资源的采集、统计、分析、管理、发布。办理行政经费编制、核算、会计事务等业务;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及财务资料保密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助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组织草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协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和督办重要来信、来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加挂景洪市引进智力办公室)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实施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拔尖农村乡土人才;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拟订有关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并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村乡土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对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服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才调配政策,负责承办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拟订全市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聘任、解聘、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奖惩等事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

4)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股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市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承办市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承担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补贴制度;提出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议;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工龄和退休审批、审核工作;承担景洪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景洪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社会保险综合管理和基金监督股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拟订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与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监督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聘用管理工作;承担景洪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订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贯彻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和基本养老金领取政策,负责市属统筹单位职工退休备案;负责市属统筹单位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和伤残待遇备案;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负责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指导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工伤认定;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立条件和标准,参与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管理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景洪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公务员管理股

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拟订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和挂职锻炼等制度。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培训制度,负责市属政府系统公务员考核工作;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审核上报州表彰人选,负责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承办市级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及表彰事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贯彻落实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协调、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落实中央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负责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及解困资金的预算、协调工作;承担景洪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8)劳动保障监察和农民工工作股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年度劳动执法年审;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

下属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内设七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务部、失业保险部、创业创新部、就业援助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及就业失业登记管理部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协调中心内设机构的工作关系;拟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信息简报及相关会议材料;负责文稿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文件收发交换等文秘事务和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负责向州级和有关部门上报各类汇报材料;负责中心人事、保密和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老干部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禁毒、防艾、群众来信来访、会议和业务培训安排、办公设备购置、后勤保障服务;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

工作职责: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中心各项资产的管理和日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负责中心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的办理;负责中心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担保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及财务资料保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失业保险部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认真落实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规划及失业保险业务操作系统;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审核工作;做好失业保险待遇核发、档案管理、统计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信息审核、汇总、反馈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创业创新部(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做好创业项目开发,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管理好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工作,积极做好“贷免扶补”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审核落实和贴息资金明细表的核对和确认工作;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做好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和逾期贷款的催缴工作;负责“两个十万”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审核、推荐上报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就业援助部

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负责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积极做好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和企业吸纳人员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的认定、审核等就业援助;负责失业职工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等统计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劳动力资源的管理、统计、分析及预测、预报,为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录用)登记手续,为求职者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工资指导价位、用工信息,开展用工预测预报工作;集中为各类求职者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帮扶,有力促进城乡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工作,健全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的登记和更新。组织城乡各类劳动力积极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和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进行审核,建立健全培训台账;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部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信息采集管理制度,抓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创业证》发放管理信息,定期进行跟踪服务,掌握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就业创业证》年度审验制度和年检工作,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及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下属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或参与综合性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秘、会务、信息、中国足球彩票、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协调综治维稳、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党群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参保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经办管理工作;定期核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负责市级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参保单位(个人)参保信息变更及参保单位(个人)的信息查询;负责医疗保险卡的新增、挂失、补卡、登记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分类、存档、移交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审核;负责对全市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医疗保险经办点进行参保业务指导。

(三)财务管理股

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报表进行汇总上报和财务分析;负责市级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和个人账户的管理,保证基金收支平衡,根据业务开据的保费收据及银行进账单,在系统上进行基金实收处理,进行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资金分配,根据医疗费用审核结果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支付个人特殊医疗费用报账支出,支付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在系统上进行基金实支处理;负责市级离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和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拨付;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局各项行政事业经费的收、支管理;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存档、保管、移交等工作。

(四)医疗审核结算股

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简称定点医药机构),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对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监督、考核管理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受理特殊慢性病的申请、鉴定管理工作和转诊转院的审核备案;受理有关医疗待遇的咨询、举报和投诉;负责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审核;对全市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医疗保险经办点进行医疗待遇业务指导;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医疗费用结算;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工作;负责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对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对全市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分类、存档、移交工作。

(五)稽核管理股

负责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及其缴费的稽核,核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医疗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核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核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补缴情况等,确保基金应征尽征,应缴尽缴。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核查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情况;核查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协议情况;核查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欺诈、套取医保基金等的行为。负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的检查、督查,对系统内部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业务经办流程,重点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负责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案件的立案调查。

(六)统计信息档案股

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保险信息资源的采集、统计、分析、管理、发布;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医疗保险经办点医保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文书、业务、财务档案的接收管理工作,做好档案信息系统的录入、分类、存档和日常查询,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负责IC卡文件制作与上报,协助相关科室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下属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设七个业务室:主任办公室、养老生育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退休待遇审核室、工伤生育核定业务室、财务统计室、抚恤金和稽核室、档案室。

(一)主任办公室

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管理全市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会计、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维护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相关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收发、登记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

负责办理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申报、核定、变更、转移接续、在职职工死亡退费工作;负责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进行审核,一次性清退复核、多缴养老金退还审核、转移养老金复核工作,办理在职职工增减、保险基金转移接续手续;负责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的核实、登记、审核工作,根据地税实缴清册及时登记各种台帐,准确登记入账记入个人帐户,做好认证工作。

(三)退休待遇审核室

负责办理退休人员待遇审核计算。

(四)工伤生育核定业务室

负责办理工伤、生育待遇计算审核及按用人、项目参保缴费基数申报、审核。

(五)财务统计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各项制度、规定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准确及时地记帐、算帐、报帐,保证各项财务资料帐证、帐帐、帐表相符及各项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定期进行财务报表汇总、财务分析,及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负责管理本中心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各类统计信息管理,统一对内、对外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六)抚恤金和稽核室

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核算、审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参保、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欠费单位的缴费能力进行稽核。

 (七)档案室

负责对中心形成的各种文件、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本中心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收集、整理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提供利用,为中心各项工作服务。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州人社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好扶贫攻坚、精细化管理、登革热防控、提升人居环境等重点重要工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立足部门职能,持续统筹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单位自身建设,有效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继续用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继续实施社保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开展稳岗补贴、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加强创业创新政策扶持,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继续落实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强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以政策引导、平台助力、拓宽渠道、完善服务等为抓手,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控制在3.5%以内。

(二)扩大覆盖范围,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能力。一是根据全州目标任务计划,制定景洪市目标完成倒逼计划,将各个保险任务数细化到月份、细化到各乡镇、农场和相关单位,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宣传,深入到各乡镇、农场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现场解读社保政策、答复咨询;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指导,积极协助各部门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和清欠工作。四是做好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六是继续开展社保专项执法检查和社保基金联动稽核,确保基金安全。

(三)抓好行业扶贫,积极贡献人社力量。一是进一步强化就业培训责任部门信息互通,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就业培训合力,构建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全市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对有劳动能力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让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适龄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充分发挥村三委、驻村工作队、劳务经纪人等基层一线作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加大省外岗位信息推介力度,全力助推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积极与财政、民政、卫计、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补贴政策,强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资助力度,确保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 10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发挥人才战略支撑作用。一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强化公务员日常考核管理工作。二是依法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合同用人机制。三是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行政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四是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工作;按照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教育、卫计等部门的人才引进工作。五是按照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要求,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深化制度改革,拓宽安置渠道,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六是统筹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水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五)加大维权力度,不断稳定城乡发展的牢固基础。一是继续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就业、社保、维权等关键问题,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一步加强以七项制度为核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建设,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根本治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率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二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三是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争议仲裁制度,完善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组织好劳动保障监察各项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四是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景洪人社新形象。一是加快转变服务理念和思维方式,主动适应群众新需求,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供给,加大人社工作各业务领域间政策措施的统筹衔接,增强政策耦合性、协同性,提高政策集合度和精准度。二是夯实人社服务基础,进一步健全以就业、社保、人才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各级服务网络,突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既要“脸好看”、更要“事好办”;积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时代潮流,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社干部队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作风,不断推动人社事业持续、科学、创新发展。(七)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临时交办的大事要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以灭蚊防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清除蚊媒孳生地,排除积水,杀灭成蚊等。并积极配合社区,宣传登革热防控知识,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二是要抓好“两城联创”工作;三要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四要抓好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值,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和透明。

(二)基本原则: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确保重点开支、兼顾一般,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合理的安排好各项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全部反映在预算中,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口径、科目、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

(三)编制方法: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按实际要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按照“一事一预算”的程序和原则每年据实核定,预算项目支出都要进入财政项目库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四)总体思路:根据州、市预算改革有关规定,2019年在维持现行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提前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及排序等工作,严格把关,控制和减少项目数量。按照预算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细化资金用途,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历年专项结转资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分别是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参公)88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其他人员123人,实有总人数247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图表1  单位人员分布图

 

 

 

图表2   单位车辆分布图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322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4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3221.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1.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1.42万元(本级财力3221.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79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797.63万元,占总支出的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08类、210类、213类、221类(支出功能科目),主要反映201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类农林水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分组,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201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4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三支一扶”人员一部分生活补助费以及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工作经费。(2)“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32.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邮寄单及制作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社会保险系统网络维护费。(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8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4)“213类农林水支出”147.7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缴纳的社会保险,安家费,绩效奖励金等支出。(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6.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备部分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1.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79万元,项目支出797.6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1类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1)“201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4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三支一扶”人员一部分生活补助费以及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工作经费。

(2)“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32.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邮寄单及制作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社会保险系统网络维护费。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8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147.7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缴纳的社会保险,安家费,绩效奖励金等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6.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备部分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按经济科目分类

(1)“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5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99万元,项目支出44.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及职工住房公积金。

(2)“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万元,项目支出89.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递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3)“503机关基本性支出(一)”2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万元万元,项目支出11.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4)“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万元,项目支出233.6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部分工资,及军转干部、大学生等生活补助。

5)“599其他支出4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417.87万元,主要用于代缴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费及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报销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3221.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5.5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

1、201(类)

20110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468.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12.91万元增加55.49万元,增长13.43%,增长原因2019年新增在职人员一人,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同时有小幅度增加。

2011002一般行政运行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万元增加4.03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2019年财政给予预算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经费4.03万元。

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9.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2万元增加1.83万元,增长25.41%,增长原因2019年财政给予预算“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1.2万元,网络建设报务平台增加预算0.61万元。

2、208(类)

2080109社会经办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1628.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09.18万元增加19.54万元,增长1.21%,增长比例不大,增长原因2019年财政给予预算市医保中心健康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市养老中心信息化建设维护费增加2万元、各个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增加12.54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4.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1.29万元增加3.38万元,增长4.15%,增长比例不大,增长原因2019年市养老中心在职转退休一人,所以离退休支出增大3.3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44.7万元减少144.7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无该预算科目。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7.67万元减少57.67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无该预算科目。

2080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11万元减少2.11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无该预算科目。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28万元减少5.28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无该预算科目。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12.5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49.24万元减少36.67万元,减少24.57%,减少原因2018年市养老中心离休干部病故三人,所以离休支出减少36.7万元。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19年预算数为72.2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4.38万元增加7.83万元,增长12.16%,增长原因2019年安排军队转业干部27人,新增军队转业干部生活经费7.83万元。

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133.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33.95万元,增长100%,此项目为2019年新增预算科目。

3、210(类)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5.67万元减少75.67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无该预算科目。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0.51万元减少40.51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无该预算科目。

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9.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89.54万元,增加原因此项目为2019年新增预算科目。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328.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28.33万元,增加原因此项目为2019年新增预算科目。

4、213(类)

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147.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4.54万元增加83.2万元,增长128.91%,增加原因2019年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绩效考核、安家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5、221(类)

2210101 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26.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5.76万元减少29.51万元,减少18.95%,减少原因2019年根据财政等要求调减公积金工资基数。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71万元,比2018年减少12.09万元,下降58.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预算给以安排的项目资金逐年减少,公务经费不够开支正常的基本支出各级部门都在压缩各项开支本着预算精简、节约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采购采购项目资金。2019年具体预算的采购情况如下。政府采购预算项目6个预算,预算资金在8.71万元,其中:购买台式计算机6台,价值2.79万元;购买打印机3台,价值0.84万元;购买多功能一体机3台,价值2.48万元;购买碎纸机2台,价值0.16万元;购买档案柜一套,价值2.00万元;购买办公家具2套,价值0.18万元;购买存储设备3套,价值0.2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3.7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12.39万元,下降11%,其原因是2019年交通补贴由原来的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由于公用经费不足,只能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大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已久,但无法及时更换,只能逐年按比例分配配置。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91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00%;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8年预算减少218.85万元,下降10.25%,原因2019年交通补贴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用于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比2018年预算减少29.10万元,下降14.60%,原因2019年各单位公务用车减少,同时财政压缩各项资金预算,使得公用经费逐年递减。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4 %,用于退休职工退休费和各种人员的生活补助,用于支出预算比2018年减少18.4万元,下降0.05%,减少原因是财政逐年压缩各个款项的经费,主要是“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考入行政事业单位等单位,故经费减少。

4)资本性支出1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4; 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46.04万元,下降75.06%。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公用经费不足,只能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大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已久,但无法及时更换,只能逐年按比例分配配置。

图表3        基本支出分布图

t

 

 

 

 

图表4   2018年与2019年基本支出对比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88万元,增400.3%,原因主要是2019年新增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新增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预算,增加情况如下。

1、2011002一般行政运行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万元增加4.03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2019年财政给予预算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经费4.03万元。

2、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9.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2万元增加1.83万元,增长25.41%,增长原因2019年财政给予预算“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1.2万元,网络建设报务平台增加预算0.61万元。

3、2080109社会经办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2万元增加7万元,增长9.67%,增长原因2019年财政给予预算市医保中心健康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市养老中心信息化建设维护费增加2万元。

4、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133.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33.9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和财政兜底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此项目为2019年新增预算科目。

5、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9.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89.54万元,增加原因此项目为2019年新增预算科目。

6、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328.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28.33万元,增加原因此项目为2019年新增预算科目。

7、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147.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4.54万元增加83.2万元,增长128.91%,增加原因2019年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绩效考核、安家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图表5   项目支出对比图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70.20万元,比上年197.51万元减少27.31万元,下降13.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养老中心公车改革后原有的公务用车一辆已调整,车辆编制数调减,公务用力运行费减少2万元,社会化管理人员减少5人等因素,减少了机关行政经费25.3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年末资产总额1154.62万元 ,流动资产574.46万元 ,固定资产572.72万元,其中房屋239.48万元,车辆42.17万元,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291.0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74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7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本单位没有出国出境业务发生,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8.73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2.63%,主要用于省、州市及乡镇等部门交流学习接待及住宿费用,民工上访,退休老干部座谈,劳动争议仲裁等办案接待。减少原因主要是我人社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压减接待批次和人数,确保当年接待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18和2019年都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比上年9.5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21.05%,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附表: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年初预算数

2019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8.23

16

2.23

12.23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2.公务接待费

8.73

8.5

0.23

2.6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9.5

7.5

2

21.0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9.5

7.5

2

21.05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11

201912061711345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