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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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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4-02 15:43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10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9]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是保证宪法、法律 、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开展对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颁布我省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我省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领导或者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改革后,设工作机构10个。其中,专门委员会5个: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5个: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和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州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在中共景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总目标为出发点,以实施“重大项目提升年、城市形象提升年、改革开放深化年、基层基础建设年”,重构“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嘎洒旅游度假区、橄榄坝旅游度假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办公室”,抓好“产业培育提升、人居环境提升、民生事业提升、干部形象提升”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景洪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快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以人大工作的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坚定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个中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与法治同轨、与时代同步的“五同”履职理念,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彰显人大作为;在夯实基层基础中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中塑造人大新形象。依法高效履行职权,切实发挥“两个机关”作用,为开创景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突出“ 两个重点”,提升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对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较真碰硬、敢破勇立,确保干一件成一件。突出以“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为工作重点,突出以实施“重大项目提升年、城市形象提升年、改革开放深化年、基层基础建设年”,重构“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嘎洒旅游度假区、橄榄坝旅游度假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办公室”,抓好“产业培育提升、人居环境提升、民生事业提升、干部形象提升”为监督重点,在依法监督上谋求新突破。紧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定位,持续加大对产业扶贫、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工作的监督,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紧扣“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定位,落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部署,助力“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全国森林城市”三城联创工作,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紧扣“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定位,按照“打造全省投资环境最佳市”要求,督促政务服务改革,提高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加强对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质增质;加强对通关便利化、勐龙跨境偶蹄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曼栋通道经济区建设的调研,为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打好坚实基础。围绕民生关切,持续督促“十件惠民实事”、农垦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的落实。围绕依法治市,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加大人大依法质问力度,重点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违”清理整治、“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依法履行人事任免职权,保障中国足球彩票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完善“三项机制”,增强监督刚性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景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意见》,克服本领恐慌,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机制。充实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的原则,从上到下、由点到面,用2年时间逐步实现与政府收入征管、发改、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的联网;探索开展对专项转移支付、重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等方面的纵向联网监督,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二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经验,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着力解决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缺乏与代表主动沟通的难题,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实效,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三是进一步完善跟踪问效机制。继续加强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的运用,确保问出责任、问出担当、问出成效。完善民主参与机制,探索运用民生实事票决制,畅通民意渠道,回应群众关切,推动重大民生事项由政府“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优势,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让人大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

四是开展“四项活动”,提升履职能力

进一步夯实“两个机关”建设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常态化,全面推进入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一是以转作风为立足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新部署,全面提高人大党建工作水平,认真抓好《中共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以党的建设引领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工作方案》的落实,建立健全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把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抓出特色、抓出实效、抓出经验。二是以促发展为出发点,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依托“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精心组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实现代表履职与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新时期代表的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建立人大代表座谈会机制,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对履行代表职务成绩突出的人大代表给予表彰奖励,让代表履职有舞台、有成就、有动力。三是以强履职为落脚点,扎实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精神,以“2019年重在加强工作规范、2020年重在深化推进、2021年重在总结提高”为目标,连续三年开展“县乡人大工作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市乡人大工作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以树形象为着力点,扎实开展“人大代表风采”宣传活动。加强“景洪人大”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把展现人大代表风采作为宣传人大工作,加强对外交流的窗口,创造人大代表“比、学、赶、超”的氛围,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学习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资金,确保全年事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总收入58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9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58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94万元(本级财力581.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14万元,占总支出的90.41%,项目支出55.8万元,占总支出的9.5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0101 人大行政运行 409.89万元,主要反映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工资、日常公用等的基本支出;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主要反映6个工开展检查、视察工作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10106 人大监督5万元,主要反映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专题调研等各项监督执法检查、视察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主要反映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差旅、培训费的支出

2010108 代表工作12.8万元,主要反映为市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加部分人大常委会会议题的调研、视察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8.27万元,主要反映人大退休干部退休经费的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37.98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1.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14万元,项目支出55.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526.14万元,其中:

2010101 人大行政运行 409.8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工资、日常公用等的基本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8.2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退休干部退休经费的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37.9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项目支出55.8万元,其中: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主要用于6个工委开展检查、视察工作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10106 人大监督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专题调研等各项监督执法检查、视察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差旅、培训费的支出

2010108 代表工作12.8万元,主要用于为市乡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加部分人大常委会会议题的调研、视察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6.14万元,项目支出55.8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9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5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31.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万元,住房公积金37.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编外人员工资)19.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5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车补)26.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51.9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5万元,差旅费13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6.30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4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3.47万元,退休费77.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581.9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10.76万元,下降26.59%。主要原因是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的市、乡人大代表活动费由各乡镇及街道列入2019年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经费等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归口管理,此次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不包括此项经费。

1、2010101  人大行政运行 2019年预算数为409.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增资所致。

2、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各工委检查、调研工作计划与上年一致。

3、2010106 人大监督  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述职评议、专题调研、评议政府等工作计划与上年一致。

4、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2019年预算数为2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作计划与上年一致以及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压缩各项开支

5、2010108 代表工作  2019年预算数为12.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0.5万元,降低88.70%。主要原因是:10个乡镇、1个街道办的市、乡人大代表活动费、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预算由乡镇预算,不再由市人大预算导致。

6、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19年预算数为78.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工资相应增加。

7、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19年预算数为37.9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38万元,降低19.8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算的工资基数降低,金额减少所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采购项目0个,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2018年及2019年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待配置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需要进行更新时再作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10.26万元降低17.32%,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经费等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归口管理,此次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不包括此项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万元,如人大各工委工作经费、人大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经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市乡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00.50万元降低64.3%,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市、乡人大代表活动费、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10个乡镇、1个街道办列入各乡镇的2019年经费预算,不再由市人大预算导致,仅此项代表活动费就比上年减少了100.50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的机关运行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51.62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下降7.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算工会经费的工资基数降低,其他交通补贴(车补)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2018年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预算项目超过10万元以上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即人大工委经费12万元,市、乡人大代表活动费113.3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共计151.3万元2018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题报告28项,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调研28次,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定决议1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办理代表建议73件,完成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务3项。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和管理,依托厦门大学举办了1期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增强代表政治责任感和履职能力。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实施主体明确,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认真开展人在工委经费、人大代表活动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任务。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8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讲求务实高效,压缩各项开支,故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4.54%,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同级业务交流、乡镇人大及代表的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减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控制陪餐人员,坚持按标准接待,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11.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4.17%,主要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的管理。

附表:景洪市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年初预算数

2019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23

22

-1.00

-4.3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2.公务接待费

11

10.5

-0.5

-4.5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12

11.5

-0.5

-4.17%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11.5

-0.5

-4.17%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10100111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290449020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