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3 10:12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1000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以“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为总抓手,开展好“巾帼建功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巾帼成才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实施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贫困妇女救助等品牌工作,组织动员妇女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再立新功。

3.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新女性,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和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注重培养、教育、引导和举荐妇女干部,促进妇女人才培养,提高妇女对社会发展的参与程度。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制定景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6.加强妇联统战联谊和民间外交活动。做好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的妇女工作,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交往,增进友谊,促进祖国统一。

7.加强维权力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与司法部门合作,搭建妇女儿童维权的有效平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8.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意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景洪市妇联和广大妇女干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筑牢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坚定不移跟党走,奋力建功新时代。

1.强化思想引领女性

巩固“两学一做”学教成果,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强化学习,深化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团结引导妇女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巾帼誓言。聚焦十九大报告涉及到的妇女儿童工作要点和全国妇女十二大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的“路线图”,结合景洪实际,认真谋划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妇女儿童发展任务。启动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百姓宣讲活动,组织各级妇联主席、执委、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女企业家等优秀典型深入基层一线,推进活动。通过与妇女群众面对面交流,讲述正能量故事,用看得清、听得懂、记得住的生动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全年共组织宣讲33场次,受益3000余人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巾帼建功”行动。在发挥职能优势助推“三城联创”方面。动员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创建工作,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将“三城联创”融入社区、村寨建设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联合工会、共青团在城市交通节点建设“雨林工青妇”,打造首个工青妇城市志愿服务站点,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世界旅游名城贡献巾帼力量。在开展“巾帼脱贫”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深入挂包帮乡镇走访挂钩点15次90人次,投入扶贫资金13.045万元,开展就业扶贫培训26期189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1069人次,建档立卡女性455人次),有效解决了贫困户住房、就医、就读、就业等问题。为98名困境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10万元。协助1户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申报建房补助1万元。联合卫计部门开展“两癌”检查5038人次,完成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妇女筛查,发放“两癌”救助金1万元。配合教育部门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对辍学儿童开展劝返工作,共入户劝返95次,成功劝返8人次。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洁美人家”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评选出210户洁美人家示范户;以小家美助力村寨美,助战新农村大比武的洁美人家活动在各乡镇(街道)、农场如火如荼开展,被州扶贫办、云南省妇联列为工作典型。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要求,把家庭作为妇联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脚点,广泛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宣讲活动。把深受广大妇女干部、家庭和少年儿童喜爱的,集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等传统美德和家国教育为一体的讲座《立德为先,治家为本》《家风正民族兴》《好家风成就好孩子》等送到乡镇(街道)、农场和学校。2018年,共组织景洪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在州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315场次,6300余人次受益。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开展《用智慧陪伴孩子成长》《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等线上家庭教育60场次,受益3000余人次。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2018年共评选最美家庭20户,其中,13户家庭获得市级最美家庭荣誉称号、5户家庭获得州级最美家庭荣誉称号,1户家庭获得省级最美家庭荣誉称号,1户家庭获得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积极联合纪委、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举办“孝行天下,爱满家宴”“小手拉大手,童趣美景绘廉洁”家庭美德实践活动,以好家风支撑起好社风。在妇女创业创新发展方面。着力加强巾帼素质提升行动,强化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妇女立足本乡本场本土创新创业。认真实施云南省鼓励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项目,2018年承接鼓励创业贷款100户,完成100户,发放贷款157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占市级6个承办部门任务数的45%,占全州妇联任务数的65%(其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任务5户,发放贷款646万元,任务数居全州第一),贷款偿贷率达98%,带动直接就业280人。向省、市农业厅(局)争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人,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龙头企业带动培训工程,为乡村振兴储备妇女创业人才。在开展“巾帼维权服务”行动方面。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图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万余人次。推进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社区儿童保护二期项目,探索巩固以妇儿工委为平台的儿童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市、乡、村三级儿童保护网络。开展景洪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调研,并对景洪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把好源头维权关口,确保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全年,共接来访来电84件。其中,接访37件,办结29件,办结率达78%。在开展“巾帼关爱”行动方面。落实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利用“六一”儿童节,联合团市委、教育举办《西双版纳第五届我是大明星儿童才艺大赛》,让孩子们把快乐、童真、梦想通过才艺表现出来;协调州市相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我们在行动”爱心捐赠活动,号召企业和社会共同关爱孩子,关注贫困儿童。邀请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儿童之家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20余次。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少年中国说说景洪职中少年”主题关爱成长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补好学生为谁学习这一课。做好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的信件回复联系工作,让高墙寄语持续温暖感化服刑妇女,鼓励其努力改造减刑,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在全面推进《两规》指标任务方面。组织召开妇儿工委全体(扩大)会议,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两个规划201项可量化指标的推进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研判,确保到2020年《两个规划》定量指标达标、定性指标推进、倡导性指标有突破。2018年,共有4个儿童之家被评为州级儿童之家示范点。

3.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景洪市妇联改革方案》改革重点任务,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推进妇联区域化改革为契机,积极吸纳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壮大基层妇联工作队伍,进一步延伸妇联组织触角。制定下发了《景洪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完善了妇联组织制度建设,推动代表履职更加科学规范,真正发挥妇联联系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建立《轮值主席制度》,明确轮值方式,发挥妇联兼职副主席和执委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借助各成员所在行业的优势,更好地宣传、教育、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群众。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把妇联干部能力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举办各类妇女能力素质提升培训20次。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妇女干部履职能力水平,选派两名副主席赴北大参加培训。以深化妇联改革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强三性去四化”,充满生机活力的“狮子型”妇联干部队伍。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支部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妇联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法规水平,制定市妇联党组、党支部学习计划,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中国妇女十二大、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 20次,集中学习26次,撰写学习体会16篇。建立廉政约谈提醒及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2轮,“一把手”上廉政党课5次,交心谈心16人次。

一年来,全市妇联工作在各级妇联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妇联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与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乡村两级妇联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村级妇联干部工作任务重待遇低。二是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和创新。三是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动不够。四是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专业力量不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号),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妇女发展和权益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负责妇联机关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2.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和推动妇女创新创业创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妇女发展项目,开展巾帼扶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参与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及推动实施;负责妇女信访工作;配合做好侵犯妇女权益舆情研判分析工作;负责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3.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文化等工作;对有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完善积极建言献策;负责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儿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景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景洪市妇女联合会群团事业编制的通知》(景编发〔2018〕4号文件规定,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6,158.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624.73元,占总收入的91.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534.24元,占总收入的8.26%。与上年对比减少362,259.85元,下降16.86%。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29,817.17元,下降7.3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60,287.66元,增长5.84%;二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死亡抚血金与上年对比减少123,670.00元,下降100%;三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00元,下降83.33%;四是妇女关爱救助款与上年对比减少33,000.00元,下降100%;五是贷免扶补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1,701.00元,增长14.79%。

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32,442.68元,下降61.17%,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妇联承办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类项目减少:一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保护项目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74,069.60元,下降40.40%;二是州妇联拨入工作经费(区域化建设工作专项补助经费60,000.00元、“两个十万”工作经费16,000.00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19,91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917.00元,下降100%;三是市总工会拨入维护妇女权益宣传教育活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四是市委组织部拨入党员培训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元,下降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7,634.61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34.20元,占总支出的72.44%;项目支出523,000.41元,占总支出的27.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6,125.64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工资提高标准、工资正常晋升及补发2017年改革性补贴、公用经费增加,相应比去年增加;二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自2017年5月移交社保发放,相印减少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三是承办的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缩减,相印减少政策性贴息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4,634.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687.79元,下降4.36%,主要原因为:依据相关规定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性支出68,508.10元;离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在2017年5月份移交社保发放,减少离退休费支出123,91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0,570.72元,占基本支出的8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063.48元,占基本支出的1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3,000.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437.85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8,931.19元(主要是乡镇妇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132,069.44元、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减少123,670.00元、妇女关爱原则救助款支出减少33,000.00元、妇女儿童救助款支出增加27,300.00元、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40,290.29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保护经费支出增加58,253.40元、贫困母亲住房援建经费支出增加10,000.00元、曼达儿童这家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0,010.00元、办公用户危房鉴定费支出增加11,372.00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255.88元(主要是增加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31,255.88元);三是农林水支出减少165,762.54元(主要是巾帼贴息贷款项目2017年结束,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减少165,762.54元)。

项目支出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元)

工作情况

1

景财预〔2018〕56号 妇女童儿救助款

100,000.00

完成项目预算要求

2

景财预〔2017〕91号 妇女工作经费

51,732.13

完成2017年度工作经费支出

3

景财行〔2017〕86号 妇女儿童规划集体奖

2,000.00

完成2017年度工作经费支出

4

景财预〔2017〕91号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保护经费

115,073.00

完成2017年度工作经费支出

5

景财预〔2018〕56号 妇女专项工作经费

94,422.40

完成我会只能要求工作

6

景财预〔2018〕36号 贫困母亲住房援建经费

10,000.00

完成

7

景财预〔2018〕36号 维权宣传教育培训费

8,000.00

完成

8

景财预〔2018〕56号 曼达儿童之家项目工作经费

20,010.00

完成

9

景财预〔2018〕400号 危房鉴定费

11,372.00

完成

10

景财预〔2017〕91号 贷免扶补经费

40390.88

完成2017年度工作经费支出

11

景财金融〔2017〕39号 2015-2016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补经费

60,000.00

完成2017年度工作经费支出

12

景财金融〔2018〕68号 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补资金

10,000.00

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505.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6%。与上年对比减少202,769.22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一是依据相关规定调整减少工资福利性支出31,998.17元;二是2017年执行巾帼贷款贴息项目(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减少235,762.54元。三是依据相关规定调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31,255.88元;四是依据相关规定调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1.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6,64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7%。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性人员经费支出811,447.51元。其中:(其中基本工资210,994.00元、津贴补贴325,972.00元、奖金208,05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92.0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439.48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65,201.01元(其中:办公费41,996.80元、手续费15.00元、水费4,441.00元、电费38.00元、邮电费5,973.46元、差旅费35,846.00元、维修(护)费9,300.00元、会议费99,560.00元、培训费42,872.00元、公务接待费2,225.00元、劳务费13,200.00元、工会经费13,913.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020.75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00.00元(其中:救济费100,000.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8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05,952.1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9,642.00元、职业年金缴费16,310.1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1,929.88元(其中:办公费379.00元、手续费216.88元、培训费40,17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79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0,792.57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775.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949.6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67.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对乡镇(街道)、中国足球彩票妇联主席及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在2015-2016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依据云政办发〔2010〕163号文件规定,发放奖补资金的30%到各州(市)、县(市、区),用于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的奖励金17,9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07.00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印刷费2,686.00元、差旅费4,490.00元、培训费42,08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1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77,18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5.00元,完成预算的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5.00元,完成预算的2.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75.00元,下降1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5.00元,下降14.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22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2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妇联媒体开展“走基层”采访活动及挂包联系村委会领导到景洪市妇联开展扶贫工作洽谈活动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1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14.37元,增长84.77%,主要原因是支付2017年12月召开的景洪市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会务费98,8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252.13元、邮电费1,974.60元、差旅费5,582.00元、维护费300.00元、会议费99,160.00元、公务接待费1,480.00元、工会经费13,913.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51.7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459,643.17元,其中:流动资产290,509.47元,固定资产169,13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275.7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0,275.70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9,643.17

290,509.47

169,133.70

0.00

0.00

0.00

169,133.7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一大类2个,项目预算支出210,000.00元,实际支出194,422.40元,整体预算执行完成率92.58%。其中:妇女儿童救助金用于暂时缓解困难妇女儿童现实困境,积极帮助和引导困难妇女儿童家庭开展技能培训、产业帮扶和缓解精神压力卸下精神包袱等妇女儿童工作,预算支出100,000.00元,实际支出100,000.00元,预算执行完成率100%;景洪市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含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我会职责职能要求,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预算支出110,000.00元,实际支出94,422.40元,预算执行完成率85.84%。通过项目的实施,着实有效的完成了市妇联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坚定不移跟党走,奋力建功新时代。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会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2个,资金规模为210,000.00元,通过对照绩效评价各项指标逐条逐款进行核查、记录、打分,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会为了确保使用好2018年市级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经费,各个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了具体有力的措施,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并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及时整改(含内部、外部检查),同时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的上报各种相关材料,做好重点事项的资料收集齐全、档案管理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坚持重大经费开支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分管领导负责对办内经费开支的审批。财务人员负责对账户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项目产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项目的建设进展顺利,项目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

1.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1)明确组织实施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标准,掌握相关人员动态;(2)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3)工作安排科学: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年底进行总结。(4)资金保障措施: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

2.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情况及措施: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使整个项目的前期资金得到充分的保障,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景洪市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含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经费)根据2018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因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间的时间差异原因,部门项目内容已完成但未实际支付项目资金。

4.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实施项目的管理中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机制,对工程实行了主要领导负责制,对项目整个工作过程,实行了全面负责,同时还实行专人负责制,具体项目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项目各项工作督促跟进,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完成。在项目经费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以项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市级要求,1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需要做绩效评价,我单位2018年度涉及2个项目,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度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范制度要求,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达到预期要求,并按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自评结果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1111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912090858037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