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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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2 10:50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20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旅游局成立于1989年12月,为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正科级,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规划发展股、市场开发股、行业管理股。2009年10月20日成立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景洪市旅游质量监理所”牌子,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2017年4月7日,经景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请六届市委常委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将景洪市旅游局更名为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正科级,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国家、省、州、市有关方针政策和中国足球彩票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2、抓好星级酒店、A级景区(点)、旅游购物场所及旅行社的初审、评定、推荐上报等行业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旅游企业行业综合目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全行业服务技能竞赛活动;负责国际质量标准认证的推广工作;做好饭店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参与和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基础设施、旅游线路目的地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拟定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定全市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7、制定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旅游培训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景洪市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旅游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开展全市旅游工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及省、州、市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上,以项目为抓手,丰富旅游新业态,扩大旅游宣传推广营销,强化旅游行业市场监管,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了全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旅游业发展态势平稳向好。
1、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平稳向好。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235.06万人次,同比增长20.25%,完成年计划数2230.32万人次的100.21%;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193.33次,同比增长20.78%;接待海外游客35.07万人次,同比减少4.73%;接待口岸一日游游客6.66万人次,同比增长15.42%;旅游综合收入达464.88亿元,同比增长31.59%,完成年划数438亿元的106.14%;民航飞行34673架次,同比增长8.99%,运送旅客444.63万人次,同比增长11.97%;A级景区(点)接待游客567.13万人次,同比减少4.19%;晚会接待64.79万人次,同比减少42.28%。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综合收入平稳增长,旅游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旅游经济整体运行良好。
2、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①强化旅游项目建设,夯实全域旅游发展基础。坚持做大做强旅游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旅游重大项目的杠杆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效应,进一步夯实全域旅游发展基础。根据《景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景洪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积极开发打造特色旅游产品。一是加大对战略性旅游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力度,集中推出和提升改造原始森林公园、野象谷、傣族园等一批精品旅游景区,使老景区换发新活力、新景区展现风采。有序推进“傣乡水城—引水入城”项目、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中林西双版纳雅德秘侬旅游度假区、告庄西双景以及大渡岗、勐罕、嘎洒旅游小镇建设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成功落地。各项目推进有序,逐步形成了中心城区与周边乡镇相互映衬、相得益彰的城乡一体化旅游项目建设格局。2018年,全市13个旅游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3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1亿元,全面完成了当年投资计划的100%;二是持续深化旅游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田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动变运动、农产品变商品”的乡村生态旅游品牌为代表,积极主动开发基诺山司土老寨、勐罕镇曼么新寨等17个旅游民族特色村和旅游扶贫村及景区(点)内、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厕所项目建设。为提高旅游要素服务质量全域化进程,近年来,中国足球彩票大力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完成了2015-2017年建设的旅游厕所收尾工作并投入使用,且实行免费对外开放,有效缓解了游客“入厕难”问题。2018年,下达4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实际完成建设6座。全年乡村旅游接待人183.23万人次,同比增长3.80%;营业收入7786.63万元,同比增长3.85%;乡村旅游已成为全市旅游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以精品旅游线路为纽带,旅游产品为延伸,继续加强与滇西南、滇中、滇西北旅游区的合作,打造滇中、滇西北、滇西南旅游三角圈,在巩固国内城市设立的西双版纳旅游形象店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重要客源地交流与合作。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西双版纳州实施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和西双版纳地缘优势,积极促进中缅边境、中老边境旅游线路的开发,用好用活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同时,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框架下,进一步完善中老缅泰“四国九方”合作机制,加快构建“金四角”国际旅游圈跨境旅游线路的建设。2018年1月18日,中国抗衰老促进会西双版纳森林养生基地项目与市政府签订框架协,6月19日市政府批复同意“中国抗衰老促进会西双版纳森林养生基地”启动了土地征收工作。积极营造旅游产业“亲”和“清”的营商氛围,促进了景洪旅游商品“走出去”步伐,提升了对外开放水平;四是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打造旅游产品供给新业态,提升改造原始森林公园、野象谷等一批精品旅游景区,现告庄西双景已成功获批4A级景区、积极推进傣族园景区创5A、思小高速公路创3A等工作。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一批观光体验、休闲度假、文化传承的旅游精品,使民族文化与旅游得到有机融合;五是以《景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要求,积极做好中国足球彩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于2018年10月8日已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12月份已获省级专家组评审。②以宣传促销为依托,扩大旅游品牌竞争力。围绕以“新时代,新旅游,新获得”为口号、以“美丽中国-2018全域旅游年”为主题,多形式的开展宣传营销。一是借助元旦、春节、泼水节等节庆活动,组织旅游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州内旅游宣传;二是以“新时代,新旅游,新获得”和“美丽中国-2018全域旅游年”为契机,在告庄西双景赶摆场帕雅真夜市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上线宣传活动。活动以现场推介、咨询解答、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外,还通过晚会形式进行宣传,全面展示和宣传景洪市旅游产品和旅游形象,引导广大市民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三是积极利用边交会、旅交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上海旅交会等交易活动,组织涉旅企业参展宣传,不断开展多层次的旅游推介活动,突出宣传和营销西双版纳国际精品旅游城市的形象。2018年6月12日-20日,组团参加了第五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11月16日-19日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了国际(上海)旅交会;同时,还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好旅游信息、图片、视频等推送发布工作。③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与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节能减排、综治维稳等旅游行业综合目标责任书,加强对旅游企业行业标准化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了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旅游企业学习《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22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及新版《旅游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组织开展旅游企业各种学习培训5期,共有84家旅游企业286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创城”、“扫黑除恶”、“反恐禁毒”、“登革热防控”等开展系列旅游宣传活动4期,共有620余人次参加宣传活动,发放《旅游法》、《旅游安全应急手册》、《西双版纳旅游手册》、放旅游精品线路、景区介绍、云南旅游小贴士、西双版纳旅游指南、西双版纳旅游地图、西双版纳旅游温馨提示、禁毒、节能、平安景洪、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宣传材料共25000余册;组织旅游企业开展安全逃生、灭火、反恐、汛期灾害等应急演练活动6次;积极主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49次,共检查旅游企业146家次,其中,检查星级饭店29家次,景区点23家次,旅行社73家次,其他企业21家,共排查出旅游行业一般安全隐患68处,现已整改68处,整改率100%;强化责任主体,落实行业工作目标管理,对73家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整治维稳、节能减排、扫黑除恶、禁毒、旅行社综合目标等7项旅游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旅游企业的工作职责、目标责任;按照行业规范及标准化管理要求,引导旅行社企业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为依据,完成1家二星级酒店的复核,完成21家新申报旅行社初查,8家旅行社分社的初查,8家服务网点备案,17家旅行社业务变更。并在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7家新申报旅行社业务。④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为重点,净化旅游市场环境。2018年,景洪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零容忍”压倒性态势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游客投诉平台的受理工作,推进西双版纳景洪市智慧旅游投诉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和州“24条”的有关要求,以及“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积极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法治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黑车”“黑导”“违规运营”,偷逃税、高定价、高回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景洪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有关通知》精神,推行涉旅企业“一店一票”和旅游购物纳税人推行税控POS机系统进行管理,斩断了灰色利益链,进一步改善营造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形象。畅通旅游投诉渠道,积极发挥全国旅游投诉与举报服务管理系统“12301”等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分组值班受理全市旅游投诉与举报。根据游客投诉事项,及时处理或转办。对本行业内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等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化解,确保旅游行业平安稳定。在旅游市场整治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安装监控、未安装税控、未实行“一店一票”、工作人员未带工作证、各类提示牌不健全等未按规范经营行为的社会零售商品企业,下发责令停业整改书5份。2018年,累计受理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案件88件,云南省信访平台信访件30件,舆情4件,现已全部办结。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525人次,出动检查天数214天,出动检查车辆278辆次。检查旅游车辆1589 辆次,检查导游1069人次,检查酒店、宾馆84家次,检查社会零售商品店236家次,检查景区(点)44家次。发放宣传资料约2300 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281人次,处理现场矛盾纠纷4件,均已圆满解决,并得到游客赠予感谢锦旗。受理网络旅游投诉46件,已办结;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8件,其中,暂扣导游证4件、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6件、导游服务人员违法违规26件、旅游经营者违法违规2件,共处罚金26.0524万元。⑤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做好“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为确保同步实现“一部手机游云南”上线运行,景洪市高度重视“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严格按照《全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任务和技术标准(第一批)(第二批)》要求,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任务,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州“一机游”办公室统一部署,立足于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收集上报旅游产品两图一书(项目总平面图、效果图、说明书)、项目投资估算等材料,加快了全市智慧旅游数据中心、基础网络、交易服务营销平台体系、应用终端等建设,提升智慧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已于2018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使整个旅游新业态实现了智能化,推进了西双版纳景洪市智慧旅游服务建设,有效促进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景洪市城市名片,95座厕所定位,辖区内6个4A级景区,2个2A级景区(南药园、思小)和1个非A级景区(基诺山寨)、40路慢直播、36座智慧厕所,6个刷脸闸机、2个智慧停车场线下旅游要素资源和旅游产品已同步上线“游云南”手机APP,给广大游客带来了全新的旅游体验。⑥强化卫生整治,提升景区人居环境。大力开展景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景区“脏、乱、差”问题,结合景区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实际,对景区内的游览环境、违法违规建筑、绿化、卫生、水、电、通讯网、标识标牌、村容村貌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2018年,累计整治景区占道经营16件,整治乱摆乱放89件,整治乱贴乱画18件,整治乱吐乱扔1157件,整治乱排乱倒17件,整治乱搭乱建67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221件;处理污水27346立方,净水26540立方。督促景区旅游企业规范安装并加固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有效杜绝景区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和旅游安全。积极督促景区(点)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在景区(点)蔓延;发挥主观能动性,配合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和市级河长制工作,开展好景区(点)及设计乡镇的河长制工作,按时上报巡河巡查工作资料。⑦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机关内部建设。加强了机关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作风、组织、党风廉政、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生态文明、工、青、妇、双拥、档案、保密等工作建设向好,使党的民主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敢于担当意识进一步夯实。2018年春节期间为贫困户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按要求及时到“挂包帮”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和做好帮扶痕迹表格材料的填写工作。通过宣传动员爱心企业为贫困户捐赠安心家具,7月12日,爱心企业捐赠的床垫、电视机、电视柜、书桌等家具送到了贫困户手中;10月18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捐款献爱心,助推扶贫“攻坚百日活动”,购买爱心农用物资(化肥)每户2袋送到贫困户手中。2018年,全委入户走访123人次,共投入扶贫财政经费39481.40元,个人献爱心集资捐款购买化肥3360.00元,“10·17”扶贫日捐款倡议活动存入财政账户1550.00元,争取企业帮扶2.6万元(分别为2户贫困户修建厨房和房屋吊顶)。积极开展登革热防控和卫生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派发宣传资料,提高居民登革热的防控意识;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为契机,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股室负责人到村(社)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解答,全年协办和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4件,办结率、满意率100%;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认真做好委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的请销假报备审批工作和公务用车出本州、市区域积极向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上报备案,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和广大群众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7,620,32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0,326.29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2,194,699.42元,减少22.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旅游收入中省旅游专项补助资金拨入1,41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31,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8,489,514.75元。其中:基本支出5,895,837.65元,占总支出的69.45%;项目支出2,593,677.10元,占总支出的30.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932,031.96元,减少9.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旅游专项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95,837.65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增加892,547.08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是由于调资和各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1%。办公费全年人均1,410.09元,水电费全年人均 507.7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3,677.10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1,824,579.04元,减少41.30%。主要原因是省旅游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减少。2018年度我局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进度逐笔拨付资金。主要支付项目是:支付景财行【2018】41号旅游宣传经费157,611.50元;支付景财行【2017】81号执法办案项目经费5,500元;支付景财行【2017】164号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90,114.43元;支付景洪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补助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6,791.87元;支付景财预【2018】55号景洪告庄西双景曼贺南旅游厕所补助资金300,000元;支付景财行【2018】120号万达主题乐园改建旅游厕所经费200,000元;支付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补助旅游市场监管执法经费73,659.30元;支付景财行【2017】1号景洪市傣族园泼水广场卫生间210,000元和游客中心卫生间140,000元;支付景财行【2017】187号野象谷景区南门卫生间300,000元和告庄西双景景真寨卫生间300,000元;支付景财行【2018】132号勐泐大佛寺孔雀文化园旅游厕所200,000元、基诺山寨旅游厕所160,000元、万达主题乐园WP102旅游厕所200,000元和告庄西双景莫罗寨入口旅游厕所240,000元。我委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职责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对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资金使用中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旅游发展资金的状况,各项支出均贴合国家有关规定。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的支持,加快了景洪市旅游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丰富了中国足球彩票旅游产品。为把景洪建设成为国际精品旅游城市,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旅游文化中心和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加快了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国际化、旅游环境优质化、旅游形象品牌化,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9,06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32%。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529,275.00元,减少7.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中旅游发展专项补助经费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65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716.8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140.64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2,66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2,107.9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7,696.2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63.7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439,15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0%。其中:2160501行政运行4,685,924.36元,2160504旅游宣传157,611.50元,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595,614.43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开展各项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开展各项旅游行政执法活动的支出及旅游行政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0,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其中2210101住房公积360,588.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29.52元,完成预算的2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829.52元,完成预算的3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支出0.00元。较预算数减少10,000.00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预算数减少10,000.00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无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的,一律不得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19,829.52元。较预算数减少30,170.48元,减少60.3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023.37元,下降-4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76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63.37元,下降-2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6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无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的,一律不得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19,829.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63.37元,减少29.41%。其中:车辆运行费中的过路费、洗车费等支出4,99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09.00元;汽油费9,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0.00元;保险费2,774.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3.37元;维修费3,065.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21.0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29.5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29.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29.5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862.01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增加4,118.01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各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总额5,824,350.80元,其中,流动资产263,260.27元,固定资产5,561,090.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8,278.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84,879.29元,固定资产减少-13,39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31,73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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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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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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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24350.8 |
263260.27 |
5561090.53 |
4680441.72 |
204149.81 |
0.00 |
676499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3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3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33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240,174.00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个,金额240,174.00元。分别是:①旅游宣传费230,174.00元。②执法办案项目(二0一八年)10,000.00元,此项目2018年12月拨入,本年度未使用,不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以项目为抓手,丰富旅游新业态,扩大旅游宣传推广营销,强化旅游行业市场监管,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了全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旅游业发展态势平稳向好。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平稳向好。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235.06万人次,同比增长20.25%,完成年计划数2230.32万人次的100.21%;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193.33次,同比增长20.78%;接待海外游客35.07万人次,同比减少4.73%;接待口岸一日游游客6.66万人次,同比增长15.42%;旅游综合收入达464.88亿元,同比增长31.59%,完成年划数438亿元的106.14%;民航飞行34673架次,同比增长8.99%,运送旅客444.63万人次,同比增长11.97%;A级景区(点)接待游客567.13万人次,同比减少4.19%;晚会接待64.79万人次,同比减少42.28%。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综合收入平稳增长,旅游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旅游经济整体运行良好。
2018年开展了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的1个,良的0个,中的0个,差的0个,发现问题0个。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240,174.00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