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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3-11 11:19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000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是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景洪市中医药管理局、景洪市防治艾滋病局。景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景洪市计划生育协会作为市委领导下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群众团体,负责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5.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贯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傣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傣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傣医及其他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傣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0.推进景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14.指导景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景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景洪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景洪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景洪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信息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股、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股、防治艾滋病股、人事科教股(机关党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持续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中傣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加快推进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努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健康促小康,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协调推进各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及州卫健委、省州市十件惠民实事相关工作任务,高标准定位、高起点发展、高水准服务,努力打造健康景洪。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9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18名,其中:行政编制 24名,事业编制1594名(含参公)。在职实有15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667人,财政差额补助88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 1349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134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4辆,实有摩托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68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8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62.90万元,增长18.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570.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84.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84.1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84.13万元(本级财力18684.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62.90万元,增长18.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570.6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84.1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8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8684.1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2.90万元,增长18.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20年部门预算不含社会保障缴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8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6.87万元,项目支出646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862.90万元,增长18.1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16.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52.86万元,增长26.4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20年部门预算不含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1%,比2020年预算增加2570.68万元,增长29.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20年部门预算不含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0%,比2020年预算增加16.27万元,增长2.5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5%,比2020年预算减少14.39万元,下降5.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计划生育奖励人员减少,市本级配套资金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4%,比2020年预算减少19.70万元,下降80.4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上级拨入抗疫专项资金,各单位已购置相关设备,本年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3个,安排6467.26万元,用于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健康素养与健康促进专项工作、关爱妇幼儿童健康行动、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购置、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增加310.04万元,增长5.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三家差额补助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协会业务专项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9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4.50万元,主要用于各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94.49万元,主要用于各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8.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36.9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活动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13.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活动服务中心购置专项支出100.00万元,老年协会业务经费13.0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32.1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4071.1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资福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780.0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中傣医医院工资福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920.52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工资福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920.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中心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5901.4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55.76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342.3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584.21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5.35万元,主要用于慢性病示范区创建10.00万元,健康素养与健康行动工作经费30.00万元,妇幼保健院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配套补助支出5.35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5.00万元,主要用于登革热、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0.9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医疗保险、保健费等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4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58.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8.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内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出。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4.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9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09万元,项目支出5724.01万元)

津贴补贴179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33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473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6.80万元,项目支出1248.0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45万元,项目支出614.26万元)

职业年金45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40万元,项目支出611.9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7万元,项目支出3.84万元)

住房公积金6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万元,项目支出1743.5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5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3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印刷费2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万元,项目支出19.31万元)

水费2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万元,项目支出1.49万元)

电费3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邮电费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物业管理费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7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万元,项目支出31.92万元)

维修(护)费7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0万元,项目支出31.45万元)

租赁费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1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24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239.15万元)

劳务费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15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2万元,项目支出3.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3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21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3万元,项目支出40.73万元)

奖励金14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9.9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95万元,下降7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上级拨入抗疫专项资金,各单位已购置相关设备,本年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96万元,比上年减少9.97万元,下降5.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0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307批次,人次为人15345人次,较2020年减少7.54万元,下降7.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杜绝不合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89万元,较2020年减少2.42万元,下降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9万元,较2020年减少2.42万元,下降3.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5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2个,涉及金额6467.2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4221.01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071.11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方案实施步骤,按质按量完成医疗资源整合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为目标,立足做强市级综合医院,把市级医院放在优先发展地位,使医院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在肿瘤、骨科等重点学科不断向高、深、精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其他学协同发展。立足做活乡镇卫生院,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医投公司平台作用,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减轻财政承担压力,助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整合,力争2020年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标准化建设,2022年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

计划生育市本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49.9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1年度市本级共需分别安排预算经费149.9万元。所有奖励与扶助资金年内足额发放或补助到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0.26 万元,比上年增加3.94万元,增长2.48%,增加的原因是:市卫生健康局减少1人,卫生监督所新增6人,部门净增5人,公用经费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557.44 万元,比上年增加11.25万元,增长2%,增加的原因是部门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111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x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公立医院财政补助金.doc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计划生育市本级配套专项资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