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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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1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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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作为市委的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具体承担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5.在州下达的编制总量内,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6.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级民主党派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其他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乡(镇)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和报批。
10.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1.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
12.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3.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政治的理念。强化编办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的政治意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纲”和“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 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改革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着力破除全市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着力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
2.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党对各方面各领域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党委议事协调职能作用,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的作用。继续做好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尽快实现市级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三定”全覆盖,充分发挥“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的约束作用,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评估,督促各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推动部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跟进掌握中央、省、州关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机构性质、编制核定、人员身份等配套政策出台情况,继续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三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对执法改革涉及不同编制性质、不同人员身份问题以及市级部门实行“局队合一”运行机制等重点问题的研究,保证各领域执法力量不削弱、工作不脱节、管理不出现真空。加大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力度,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4.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巩固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突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和服务保障功能,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全面完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制定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破除逐利机制,强化公益属性;为机关提供支撑保障的事业单位,重点明确功能定位,逐步压缩规模,实现严格管理。建立完善与公益类事业单位相适应的人事管理、财政支持政策,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5.统筹推进重要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坚持面上推进和试点探索相结合,牵头抓好《西双版纳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简称:任务清单)5个方面13项改革任务26条改革措施的逐项落实,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按照省委、州委、市委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统筹做好教育、卫生、文化、公安、农垦(农场)改革等重要领域改革工作。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水平。
6.优化配置好机构编制资源。认真贯彻“严格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思路,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机构编制统筹使用和创新挖潜力度,积极推进整合“小散弱”事业机构、编制备案制、周转编制、空编集中管理、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人员总量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教育、卫生、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重要民生领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将条例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压实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和结果运用,督促各级部门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实现部门内部职责运转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现有机构编制人员的效益最大化。
7.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在哪里,机构编制保障就到哪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担当尽责能力。深刻认识编办自身建设历史性转换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强“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把归口管理 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着力养成“严肃、严格、严谨”的编办作风,建设一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堪担新时代重任的“编办铁军”。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四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 12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03万元,增长45.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将在职人员五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3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33万元(本级财力225.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03万元,增长45.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将在职人员五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5.3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3万元,增长45.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将在职人员五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3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0.03万元,增长45.0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0.03万元,增长46.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将在职人员五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98.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6%,比2020年预算增加66.3万元,增长50.2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1年将在职人员五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4%,比2020年预算增加3.73万元,增加20.2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和2020年预算持平。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和2020年预算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1个,安排5.00万元,2021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保障完成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安排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法人证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换证,开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和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各项改革方向,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调研,规范机构编制档案;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有效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等开支。和2020年预算持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68.7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绩效目标考核奖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反映机构改革保障经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6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4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0.80万元)
电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涉及固定资产新增配置,采购预算资金共2.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设备老化需更新。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0万元,较上年减少0.415万元,下降15.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17人次。和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万元,较2020年减少0.415万元,下降1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本着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加强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管理,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个,涉及金额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各项改革方向,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调研,规范机构编制档案;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有效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3.73万元,增长20.27%,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2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