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胡正红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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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1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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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及小康社会进程测算。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和审批本市统计调查项目。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依法协助乡镇、街道、农场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计站。负责全市统计教育和对乡镇、街道、农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组织机构:统计局共设有6个内设股室及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即:办公室、一产业股、二产业股、三产业股、统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统计执法大队)、普查办公室。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的通知》(景编办法〔2020〕19号)设立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决落实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切实提高政治能力。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建设首要任务,始终把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现象。
2.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与步调,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数据造假是统计的“最大腐败”。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体系,落实统计机构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加强统计专业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紧盯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争取将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走在全州前列。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GDP挂图监测,确实履行“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角色,充分反映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成果。
4.及时搜集各项经济指标,坚持对标对表,密切监测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的要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及时将月度年度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发送到全市主要领导手机上,缩短统计数据“在路上”的时间,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5.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经济决策布置,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各经济职能部门做好企业“入统”工作,特别是抓好工业企业培育“升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统计等工作。
6.始终抓住“统计调查”和“统计服务”两个关键,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是抓好统计调查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开展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按时完成信息发布、资料编印,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坚持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与各级各部门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携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二是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坚持围绕主基调,突出主旋律,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客观反映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进程、推进成效。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及时揭示新问题、新矛盾,准确报告发展新成果、新变化,“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坚持加强统计分析,笔耕不辍,加大专题分析力度,当好决策咨询的“智囊团”。
7.继续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认真落实好后期数据处理、数据评估和资料开发等工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8.进一步做好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明确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跟进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阶段具体任务。
9.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四种责任”,坚持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在大是大非的根本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尖锐复杂的挑战困难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弘扬正气、激浊扬清。
10.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意见》《办法》《规定》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树牢“不敢、不想、不能”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思想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严格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
2021年,景洪市统计局全局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奋力推进统计事业,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实现景洪市经济调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及预算公开的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景洪市统计局在职人员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 15名,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在职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 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其他实有人员6人,其中:遗属人员1人,编外人员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12万元,增长20.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69.62万元,行政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16万元,项目支出中统计抽样调查支出比上年减少14.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8.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8.19万元(本级财力488.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12万元,增长20.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69.62万元,行政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16万元,项目支出中统计抽样调查支出比上年减少14.6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8.1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88.1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12万元,增长20.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69.62万元,行政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16万元,项目支出中统计抽样调查支出比上年减少14.6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2万元,项目支出120.6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4.12万元,增长20.82%。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8.78万元,增长36.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9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5%,比2020年预算增加96.46万元,增长40.1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成了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比2020年预算增加2.32万元,增长8.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成了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1个事业单位,所以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72%,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2020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120.67万元,如专项统计业务和统计抽样调查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14.66万元,下降10.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统计抽样调查14.6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30.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及参公人员的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9.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111.2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抽样调查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52.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4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印刷费3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33万元)
水费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10万元)
维修(护)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3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专用材料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劳务费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44万元)
工会经费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31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让公务接待费控制压缩到最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5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个,涉及金额120.6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80.67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统计业务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80.6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各专业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报表,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向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统计信息分析资料。宏观经济数据匹配性;统计数据完整性;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统计报表完成时限;统计数据误差、资料完整、真实性;按时出版;使用对象满意度等统计指标紧紧围绕部门履职目标设置,指标设置有利于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具体目标为:调查数据报送率达到100%,调查误差漏登率小于等于0.3‰,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统计信息使用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4.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下降5.10%,主要是因为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原则,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3.65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新增单位无同期数),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的通知》(景编办发〔2020〕19号)设立景洪市统计数管中心,故2020年无预算数,与本年数无对比。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