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1-05 10:17
景财会监绩〔2020〕91号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制定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其报送的信息资料和实地核查情况,出具《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现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市教育体育局为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属于正科级,根据三定方案,市教育体育局的基本情况如下:
1.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保证计划的实施。
(3)承办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建立、调查、撤销及发展规模的审查报批工作;办好完全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
(4)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5)审查批准和管理、协调、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6)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和中国足球彩票投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督等制度;归口管理国外、市外对中国足球彩票教育捐赠、援助和教育贷款资金。
(7)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绩效工资方案做好其他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实施各级学校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负责组织全市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做好引进教师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招聘录用工作。
(9)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中录取工作。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有关部门的干部,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推广并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11)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2)负责学校安全、卫生、维稳工作,规范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
(13)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景洪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标准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和管理全市学校基建工作;对校舍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监控。
(14)加强傣汉“双语”的教育科研与实验探索,深入探讨教学方法,总结教改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发展民族教育。
2.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44个,独立核算机构数36个,人员编制4320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非参公事业编制4298名,实有在职人员4162名,其中:行政人员19名,非参公事业人员4143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调整预算数6,838.66万元,决算数8,930.62万元;部门收入年初预算数72,280.44万元,调整预算数102,836.04万元,决算数109,306.92万元;部门支出年初预算数72,280.44万元,调整预算数103,598.54万元,决算数108,090.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4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决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明细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总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 |
72,280.44 |
102,567.98 |
102,567.98 |
事业收入 |
|
|
1,474.74 |
|
其他收入 |
|
268.06 |
5,264.1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6,838.66 |
8,930.62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
1.30 |
|
合计 |
72,280.44 |
109,674.70 |
118,238.84 |
|
总支出和结余 |
基本支出 |
66,864.48 |
85,333.68 |
88,984.00 |
项目支出 |
5,415.96 |
18,264.86 |
19,106.13 |
|
支出小计 |
72,280.44 |
103,598.54 |
108,090.13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6,076.16 |
10,148.71 |
|
合计 |
72,280.44 |
109,674.70 |
118,238.84 |
(三)部门绩效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基本完成了2019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一定的履职效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程度”、“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8个绩效指标已完成,“小学学业水平测试完成情况”、“中考目标完成情况”、“高考目标完成情况”等4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教师考核测试”、“项目完工情况”等3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见下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四)绩效评价结论
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74.80分,评价等级为“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师资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教师专业能力不足
1.教师数量整体不足,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文件规定,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景洪市2019学年师生比分别为高中阶段1:12.53、初中阶段1:14.68、小学阶段1:18.29,初中及高中师生比未达到国家标准,师资力量薄弱。
2.部分教师专业能力不足,根据景洪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课程标准》考试各校等级人数统计,全市3131名教师参加测试有11人不合格。
(二)部分教学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未完成
2019年应制定《景洪市勐旺乡瑶族学生集中办学管理意见》《景洪市“名师 名校 名校长工程”实施方案》《景洪市“教联体”办学工作实施方案》《景洪市“幼教集团”办学方案》《景洪市高中课程改革方案》5个教学改革方案,实际只制定前3个方案,未全部完成。
(三)教学整体质量下滑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整体质量下滑。2019学年小学学业水平测试,及格率78.76%,优秀率26.90%,低分率5%,与上学年相比,及格率下降,低分率升高,优秀率有所上升。中考成绩及格率48.64%,优秀率4.78%,低分率7.32%,与上学年相比,及格率下降,优秀率下降,低分率有小幅下降。高中教育阶段,高考本科上线人数320人,未达到目标任务数397人。
(四)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未按期完工
经抽查项目完工情况,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旅游实训楼、体育馆及附属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26日,实际于2020年10月20日完工,于2020年12月22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未按期完工。
(五)部分下属单位发放补助资金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基诺乡小学发放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先发放到各班主任个人银行卡账户,再由学生从各班主任处领取现金,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通过银行将“一补”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储蓄卡(存折)。学校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补助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规定。
(六)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执行不到位
市教育体育局预算调整率偏高,超过40%,结转结余率9.80%,公用经费控制率111.17%,政府采购执行率79.50%,部门对本年结转结余资金的控制程度一般,公用经费超预算,政府采购未按计划完成,反映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执行不到位。
(七)固定资产管理待完善
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根据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为数量64498(图书数量64497,专用设备数量1)和清查价值107.60万元,资产盘亏为数量1和原值15万元,账实不符,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规定。
(八)未建立产出和效益个性化指标体系
市教育体育局设立了2019年度总体目标,但未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未建立个性化的产出及效益绩效指标,未量化指标值,影响后期绩效监控和考核。
三、工作建议和要求
(一)工作建议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组建高素质教师团队,强化实施“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和州级培训项目,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改革“景洪市幼教集团”办学模式,彼此分享教学经验和师资团队,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幼教集团的力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形成“教联体”模式,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编制内教师资源,确保资源均衡配置。配合高考政策调整,推进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整体质量。
2.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期完工。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加强对项目年中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督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3.监督下属单位补助资金发放符合规定。
监督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资金发放符合规定,资金支出安全。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审核,完善预算编制基础信息的真实、完整及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监控,强化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5.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及配置合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6.建立个性化指标体系。
部门应结合“三定方案”和部门职能职责,建立个性化指标体系,将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设置具体、合理的三级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指标值应符合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以便提高后期绩效监管评价的质量及效率。
(二)工作要求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 景洪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景财绩效〔2012〕0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见附件2)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附件:1.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
2.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3.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景洪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司 0691-215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