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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0-13 11:01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国家、省州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城市维护费预、决算工作;监督指导城区、乡镇、农场管委会环卫、路灯、绿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等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施工及维护、运营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本单位按照景洪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将城区旱厕提升改造工程列入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作,2019年,景洪城区共计划建设公厕57座。其中,新建11座(旅游公厕2座,重点旅游城市A级公厕9座),改建4座(旅游公厕3座,重点旅游城市A级公厕1座),旱改水厕42座。截至目前,已完成2019年新建公厕11座,提升改建4座,旱改42座的全部工作任务目标。另外,还超额完成了旱改5座(共完成旱改47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38,40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8,403.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2587397.72元对比增加7851006.18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创文项目经费收入95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50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2,787,626.41元。其中:基本支出912,953.60元,占总支出的32.75%;项目支出1,874,672.81元,占总支出的67.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1064407.02元减少151453.4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减少;项目支出1884597.25元减少9924.4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953.60元。与上年对比1064407.02元减151453.4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3%。其中支出情况是办公费7721元,邮电费2241.1元,其他交通费13000元,工会经费12794元,差旅费81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元。

1.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52683.84元,占基本支出5.77%。

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42239.8元,占基本支出4.63%。

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21119.9元,占基本支出2.31%。

4)行政运行(2120101)支出87.79元,占基本支出0.0096%。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支出794456.27元,占基本支出87.02%。

6)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62364元,占基本支出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4,672.81元。与上年对比1884597.25元减少9924.44元。主要原因项目未完成,没有实现支付。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创文项目实施,主要开支是街道、无人管小区垃圾处置,购买街道摆放的垃圾桶,垃圾不落购置垃圾收集巡回车。

1.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城管执法(2120104)支出1000000元,占项目支出53.34%。

2)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2121399)支出814672.81元,占项目支出4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95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62%。与上年对比1064407.02元增加848546.58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创文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68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35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等保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34,54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创文明城市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690296.96

8635598.74

 

 

 

 

800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690296.96元,其中,流动资产8635598.74元,固定资产80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27459.7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952851.56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85分,项目支出自1个,评价金额85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0个,良1个,中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1: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