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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1-17 18:03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单位职责是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修保障,城市街道路、广场、休闲公共场所等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路灯用电管理,核实路灯电费。负责新建路灯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监管工作,确保主管部门规定的城市照明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完成。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实施城市路灯亮化管理、智能化管理,加强安全检查,保障城区45873盏路灯、126台控制箱、13台专用变压器和160公里的线路正常运行。完成路灯、景观灯维修1826盏(其中维修功能性路灯620盏,维修景观灯1206盏),清洗功能灯、景观灯26635盏;恢复灯杆电器门197个,维护故障点890个点,补装被盗电缆6536米,因交通事故拆除功能灯38棵(已全部补装完),避让玉磨铁路拆除功能灯54棵、景观灯84盏;音乐喷泉组清洗维护水下聚光及设备每月平均12次,累计144次。确保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亮灯率达99.8%

 

二、主要工作开展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确保城区所有路灯亮化达到要求标准,亮点如下:

1、路灯所一线工作人员共有26人,维护着城区路灯45873盏,平均每人要负责1000余盏路灯,全年无休进行日常巡灯、抢修及维护。他们的默默守护,普通却又极不平凡,换来城市夜晚的绚烂美丽,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2、为进一步深化景洪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音乐喷泉作为中国足球彩票主要旅游亮点窗口之一,为保证喷泉的正常运行,我所音乐喷泉组7名技术人员全年每周2-4次的水下维护检查工作,由于喷头、水阀、水泵、激光发生器等设备长期浸泡在水中,大部分作业均在水下进行,检修难度极大。音乐喷泉组人员不畏辛苦劳累,只为景洪市有更多现代文明亮点、夜间文明灯光亮点。

3、创城迎检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单位以“便民、务实、高效”为标准,紧紧围绕“创文”要求组织全所一线职工展开城区黑暗背街小巷装灯率及保证亮灯率,于201994日至2019107日,路灯所一线同志日夜兼程,风雨无休对景洪市区内17条背街小巷,新安装路灯126杆,投入了100多万元,对背街小巷的灯光亮化进行改造,给大家提供一个比较舒适,舒心的环境。

4201943日至1130日,共被盗电缆6643米,损失电缆价值为239617元,共被盗48起,其中在南路派出所报案28起(已立案13起),在嘎洒派出所报案20起(已立案2起),已恢复被盗电缆6647米。为维护国家财产,减少被盗现象发生,路灯所组织一线工人轮班通宵值守防盗,持续长达3个月,大大降低了电缆被盗现象。

5、路灯所按网格化管理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登革热防控工作,共入户3650户,出动人次计1000余人次,清理卫生死角30余处,清除垃圾4.1吨,喷洒灭蚊药3.54万平方米,清理积水1297处,发放宣传册352册,确保整年度责任片区内登革热疫情布雷指数为0

6党员职工热心自愿为社会公益服务情绪高涨,在职党员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8次,参加志愿者服务达96人次。

7、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为勐旺乡瑶家村委会大龙山,安装路灯60盏,瑶家大寨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为嘎洒镇纳版纳村委会维修路灯12盏,为六家寨安装路灯7盏。

8、针对城市建设出现的扬尘多、路灯设施污染大、脏的问题,我所对路灯设施进行了两次清洗,共清洗路灯13600盏,设施260处。

三、存在问题

我所几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民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是我们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人员少、管理范围逐年增大,由于待遇低,很难留住人才及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而且劳动强度特别大,为了确保亮灯率,职工没有白天黑夜、周末和节假日之分,每天日晒雨淋,工作时间平均长达10小时以上,编外职工辞职已成常态化;二是经费不足,每年的城维费大部分用来支付编外人员工资,路灯维护费及材料费就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工作难以开展;三是生产用车缺乏,由于范围广、分散,且交通拥堵,生产用车不能及时将设备和材料送到指定位置,缺少生产用车是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打算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方针及主管局指示精神,2020年计划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对景洪城区所有路灯的维护管理,确保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亮灯率达99.8%

2、加强对一线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一线工人的业务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安全意识培训,确保每项作业安全进行。

3、提高对城区内电缆被盗现象防范意识,尽量挽回国家财务损失。

4、加强新、老大桥照明设备的维护、清洗,确保桥面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5、加强对音乐喷泉机房设备及水下设备的维护及修理,提高音乐喷泉组工作人员的各项技能,确保准时准点播放正常。

6、加强办公室人员个人技能,提高行政业务水平、资料收集齐全及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全所行政办公有序运行。

7、加强党建基础业务学习,提高党建业务工作管理,规范整理党建档案,确保本单位党建业务及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单位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辆,生产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7,586,05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2,828.90元,占总收入的80.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3,223.44元,占总收入的19.16%。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路灯改造工程款),其他收入增加是拨入了历年所欠工程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5,987,580.18元。其中:基本支出3,291,371.72元,占总支出的54.97%;项目支出2,696,208.46元,占总支出的4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比较基本支出增加1230734.4元,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与2018年比较项目支出增加4433011.2元,项目支出增加2019年度创文所以维护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1,371.72元。2018年2060637.32比较增加1230734.4元。增加原因是在职工职工工资调整。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6,208.46元。与20181390976.62对比增加 1305231.8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度创文所以维护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0,103.8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78%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45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76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62,05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城市维护、路灯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8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90.89元,完成预算的9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90.89元,完成预算的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经费减少151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729.89元,增长4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29.89元,增长4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损坏未用,2019年重新启用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90.8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90.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90.8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资产总额3104427.07元,其中流动资产2792947.15元,固定资产6713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7574.5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93782.66元,固定资产增加3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04427.07

2792947.15

671358

 

508470

 

 

 

 

 

1628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