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作者 :陈思思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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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6-19 16:30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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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2)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数18人,(其中:行政编13人、工勤人员5人),属一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本行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级协调中国足球彩票、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纪检监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网格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专项资企的分配使用;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工作等相关职责。
(二)行政审批股。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具体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北、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报建备案登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因工程建设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公用设施连接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无障碍环境支持、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备案、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三)住房保障股。拟订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管理,承担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州和市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四)村镇建设股。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
(五)市政建设管理股。组织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指导并实施城乡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供水、排水、供气、道路、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处置;负责公交车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股。监督执行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指导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国家、省、州发布的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开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建筑施工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査验收;负责报送有关建筑业等统计报表。负责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人防工程建设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平战结合”要求,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规划工作;负责人防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七)人防指挥信息股。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编制并适时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组织群众及人防专业队伍开展防空袭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做好人防应急和战备物资储备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人防信息系统通畅;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防空警报建设和鸣放;结合城市建设制定防空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防信息统计各项工作;履行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工作。
所属下属单位有6个,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差额拨款)、景洪市质量监督站(财政全额拨款)、景洪市市政工程队(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景洪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国有企业)、景洪鑫昊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始终坚持管理服务并重理念,紧咬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中主要工作有:
(一)抓实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三城联创”工作;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三是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库;四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管理,重点是房地产协会、中介公司协会和混凝土协会管理;五是疫情防控、行政审批改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
(二)条块工作
1.市政建设工作
(1)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继续执行市政设施及坏及修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早发现早修复。
(2)继续做好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
(3)抓紧完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积极主动协调征地拆迁工作,争取按期开工。
(4)抓好项目建设,严格做到“六个100%”,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做好相关工作,如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景洪市北片区一期道路路网建设工程、景洪市景兰大桥工程、景洪市民航路工程等项目。
(5)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和完善项目库。
2.建筑行业工作
(1)抓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创建数字化工地。
(2)开展工程监理质量安全行为、人防腐败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建筑施工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
(3)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4)落实《景洪市混凝土管理办法》,加强混凝土公司和协会管理。
(5)对建筑业运行情况进行季度分析。
3.房地产工作
(1)做好保障房相关工作。
(2)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
(3)加强房地产协会、中介公司的管理。
(4)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5)对房地产业运行情况进行季度分析。
4.村镇工作
(1)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和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2)抓好乡镇“两污”建设项目。争取在2020年4月开工建设。
(3)组织和协调好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争取在2020年4月开工建设。
(4)按照景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5.人防组织指挥工作
(1)依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开展指挥信息系统训练。
(2)做好人防指挥系统使用、防空警报设施和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
(3)抓好人防宣传教育。
6.其它工作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脱贫攻坚工作。
(3)扫黑除恶工作。
(4)“三城联创”工作。
(5)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0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交角和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保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注重绩效,科学配置。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量力而行,强化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五、防范风险、规范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总体思路: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围绕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目标,坚持“推改革、强基础、提效益”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健全监督制衡机制,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化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 14名,事业编制40名。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124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6.99万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24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056.7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90.6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6.99万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47.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4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71万元,项目支出10340.6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7.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366.99万元,下降81.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30603 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102.7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建设。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120101 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34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120199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12139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120199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120199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120601 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0.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对个人家庭补助、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1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20万元,项目支出87.91万元)
基本工资22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7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6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2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7万元,项目支出87.9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0万元,项目支出252.70万元)
办公费2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印刷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手续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电费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90.00万元)
邮电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6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4.50万元)
租赁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培训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劳务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工会经费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1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生活补助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9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000.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9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0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10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247.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66.99万元,下降12.9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拨款收入减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247.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66.99万元,下降12.9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6.71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4%,比2019年预算减少4556.27万元,下降84.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费用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比2019年预算减少271.74万元,下降77.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出费用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1%,比2019年预算减少578.47万元,下降99.8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出费用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19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40.61万元,如国防开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增加3740.48万元,增长56.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增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40万元,下降65.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
原因主要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50万元,较2019年减少98.00万元,下降70.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0万元,较2019年减少98.00万元,下降70.25%。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20万元,较2019年减少4.40万元,下降25.00%。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总体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6个,编制了6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9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900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77.50 万元,比上年减少271.74万元,下降77.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拆分出城市管理局以及划出5个下属预算单位: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总体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2.77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办公经费的开支,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厅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2.景洪市交易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2.6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办公经费的开支,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厅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111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922103812693.xlsx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001项目.doc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002项目.doc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003项目.doc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004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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