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姚元芬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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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10 20:30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1000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2)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建设中服务中心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程的前期储备,为市政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成立于1992年,为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依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职责划分及衔接工作的通知》(云建房[2016]53号)文件精神,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是中央和省政府赋予我们房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指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管理备案(含继承、离异)、产权档案等的管理。属于我所的工作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楼盘表管理,包括楼盘表搭建及变更、预查封等;
(2)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括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包括备案合同变更、注销手续)等;
(3)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
(4)房屋抵押管理,包括抵押合同网签及备案、抵押项目备案等;
(5)房屋租赁管理,包括租赁合同网签及备案等、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6)房屋面积管理,包括房屋测绘成果审核等;
(7)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包括房屋交易与产权信息化档案;
(8)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平台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
(9)当前一个时期按照中组部要求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房产信息查核工作;
(10)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包括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一站式”服务;
(11)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政策性住房审核部门开展工作、完成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登记;
(12)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包括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始终坚持管理服务并重理念,紧咬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中主要工作有
(1)抓实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三城联创”工作;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三是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库;四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管理,重点是房地产协会、中介公司协会和混凝土协会管理;五是疫情防控、行政审批改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
(2)条块工作
一是市政建设工作
①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继续执行市政设施及坏及修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早发现早修复。
②继续做好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
③抓紧完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积极主动协调征地拆迁工作,争取按期开工。
④抓好项目建设,严格做到“六个100%”,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做好相关工作,如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景洪市北片区一期道路路网建设工程、景洪市景兰大桥工程、景洪市民航路工程等项目。
⑤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和完善项目库。
二是建筑行业工作
①抓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创建数字化工地。
②开展工程监理质量安全行为、人防腐败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建筑施工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
③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④落实《景洪市混凝土管理办法》,加强混凝土公司和协会管理。
⑤对建筑业运行情况进行季度分析。
三是房地产工作
①做好保障房相关工作。
②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
③加强房地产协会、中介公司的管理。
④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⑤对房地产业运行情况进行季度分析。
四是村镇工作
①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和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②抓好乡镇“两污”建设项目。争取在2020年4月开工建设。
③组织和协调好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争取在2020年4月开工建设。
④按照景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五是人防组织指挥工作
①依据《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开展指挥信息系统训练。
②做好人防指挥系统使用、防空警报设施和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
③抓好人防宣传教育。
六是其它工作
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②脱贫攻坚工作。
③扫黑除恶工作。
④“三城联创”工作。
⑤疫情防控工作。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建设中服务中心
(1)2019年编制完成并取得机场路辅道,勐腊路延长线、5节点雨水内涝,市政电缆沟,建新路等5个项目可研批复,并取得5个项目的规划意见和土地规划审查意见;
(2)已办理机场路辅道,勐腊路延长线,5节点雨水内涝,市政电缆沟,建新路等5个项目环评登记表;
(3)完成机场路辅道,勐腊路延长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投标工作。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1)继续认真做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以及中组部要求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核查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房产信息核查工作。
(2)继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搭建全市统一的房产交易管理系统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以房屋交易管理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对现有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整合。
(3)为提高行政效能,解决人员分散办公带来的行政资源浪费问题,争取多家职能部门合署办公。
(4)力争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向税务部门提供已售尚未缴交税收楼盘的详细资料,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2.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5人。主要是实有编外在职人员普通岗16人名,工勤岗3名;公益岗人员6人。遗属补助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在职 |
退休人数 |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5 |
45 |
20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40,599,815.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77,013.55元,占总收入的81.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322,802.16元,占总收入的18.84%。年度收入与2018年度收入227,938,927.30元对比,增长了5.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8,736,566.30元对比,减少了1.70%,经营收入与2018年度经营收入3,004,361.00元对比,减少了100.00%;其他收入与2018年度26,198,000.00元对比,增长了73.01%,主要原因是: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款较上年增加107,368,384.92元;其他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景洪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拨入建设款21,000,000.00元,景洪市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款-G214线景洪过境公路联络线工程款1,661,289.96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出1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资及福利支出提高,故而当年拨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84,202,571.19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4,413.38元,占总支出的6.64%;项目支出265,338,157.81元,占总支出的93.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年度支出与2018年度支出277,126,004.49元对比,增长了2.60%。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度基本支出69,141,373.29元对比,减少了72.70%;项目支出与2018年度项目支出204,980,270.20元对比,增长了29.50%;对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2018年度3,004,361.00元对比,减少了100%,主要原因为: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基本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850.16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86,152.57元,行政运行11,932,387.32元,住房保障支出507,576.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249,787,519.88元,其他支出100,000.00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上一年度公益岗人员工资转支出,当年工资标准提高、晋升工资,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64,413.38元。与上年69,141,373.29元对比减少了72.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长聘人员人数较多,工资及五险减幅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338,157.81元。与上年204,980,270.20元对比,增长了29.50%,主要原因是: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本年财政拨小诚镇基础设款增加117,253,646.45元。
2.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本年度增加了用于修缮改建房屋支出177,400.00元,软件开发(一房一标)199,000.00元,市场运行分析报告80,000.00元以及房产档案盒购置支出。项目开支主要为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870,865.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253.21元,资本性支出376,373.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29,41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55%。与上年108,674,646.92元对比,减少了24.40%,主要原因为: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是城乡社区支出121,057,873.77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调出1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1,692,45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主要用于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2,14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1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5,071.4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049.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228.48元;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113,516.16元和退休人员的公用支出1,8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4,94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行政单位医疗509,346.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1,527.30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医疗120,972.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378.40元;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62,579.35元,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85,139.9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5,850,44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3%。主要用于: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行政运行11,877,227.32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5,400,646.45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780,000.00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1,588,532.46元办公经费87,985.5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780.00元;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2,897,647.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754.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7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09,43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公共租赁住房807,109.18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000,904.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00,000.00元、住房公积金507,576.00元;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出124,563.00元;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529.26元,完成预算的2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870.26元,完成预算的2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59.00元,完成预算的15.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故“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58,864.53元,下降9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8,041.53元,下降9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823.00元,下降12.70%。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机构改革划给市城管局车辆4辆故运行维护费减少4,969.7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本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防演练接待费用4,966.00元。
2.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70.26元,占90.80%;公务接待费支出5,659.00元,占9.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70.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870.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本年新增人防演练接待费用4,966.00元。
(2)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全国数据联网工作,市不动产中心数据共享工作,接待用餐4批次16人次的接待支出693.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940.40元(其中:行政单位975,940.4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元),与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3,467.28元对比,下降了23.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厉行节约,故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减幅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568,341,235.70元,其中,流动资产317,788,242.64元,固定资产40,757,554.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7,629,307.56元,无形资产775,797.12元,其他资产611,390,333.7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565,646.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6,791,345.64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0,969,442.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351,829,458.56元,无形资产增加275,797.12元,其他资产增加392,297,404.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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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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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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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68341235.7 |
317788242.64 |
40757554.60 |
35896164.88 |
2735256 |
0 |
2126133.72 |
0 |
597629307.56 |
775797.12 |
61139033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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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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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9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自评结果为98分,项目支出自评30个,评价金额103,380,100.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7个,良3个,中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历史遗留问题:流动资产中,有265,695.00元“其他应收款”为购置房屋支付款项,当年支付购房款后,账务处理又将支出调整为“其他应收款”,但购入的房屋未退回原产权人,资产却入了单位固定资产账(即增加了单位的固定资产),此问题正待解决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1111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0073743733.xls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城市维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