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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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10 15:50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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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红十字会机关内设机构2个科室,为办公室、赈济救护和事业发展股。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
(2)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战争、武装冲突、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开展社会救助及其他人道主义服务相关活动。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2)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3)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4)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15)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人道救助工作。一是通过开展“博爱送万家”、“世界防治麻风病日”、艾滋病患者慰问等活动,给困难群众、低保户、麻风病休养员、艾滋病患者及孤老残等特殊人群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共计发放价值7.91万元的慰问物资,有477户1311人受益。二是开展地中海贫血和癫痫患者筛查,共筛查出95名贫困患者,为今年人道救助提供依据。三是申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嫣然天使”基金对中国足球彩票患儿实施救助,审核上报患儿资料6人,3人获得救助,其中3例小天使基金获得9万元资助。四是为30名贫困学生争取到云南省红十字会滇苗助学金2.4万元。五是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筹集定向捐赠32.48万元善款,物资价值28.7万元。六是做好扶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对嘎洒镇曼迈广掌村12户精准贫困户进行了帮扶慰问,共走访17次65人次,发放物资价值6510元,慰问金200元。七是实施2个博爱图书角项目、3个“未来教室”项目。八是积极申报3个项目参与第二届全国众筹扶贫大赛,其中1个项目入围全国赛。
2.备灾救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全市备灾救灾仓库建设,加强储备物资管理;二是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加强对专业救援队的技能培训,提升救援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是参与全州2019年防灾减灾应急技能演训活动,共有248人参与。四是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防灾应急小手册》、红十字基本知识、应急救护知识、自救互救等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条幅3条;向总会报刊社订阅了《红十字防灾避险知识》组织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了红十字防灾避险知识竞赛活动。
3.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持续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事业、进机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灾害逃生避险知识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普及培训,全年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共普及、培训28期3930人,其中:普及22期3663人,培训6期267人。机关11期1351人、企业8期451人、社区1期35人、学校6期1955人、农村2期138人
4.“三献”工作。一是积极与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血液中心联合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在“6.14第15个世界献血者日”期间,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无偿献血倡议并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下发《景洪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9年“世界献血者日”活动的通知》,组织基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社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无偿献血20次,参与人数达214人成功献血,献血量达63800ml;二是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知识普及、捐献服务回访等工作,巩固和稳定捐献者队伍。三是利用 “云岭先锋景洪市排头兵平台”发布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信息,呼吁中国足球彩票机关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踊跃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活动,参与党员人数达50人,成功献血36人,献血量达12100ml。四是协助云南省红十字会造干、人体器官捐献中心在勐泐文化广场爱心献血屋,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活动。五是积极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报名、捐献见证、纪念缅怀和人道救助等工作,全年登记遗体器官捐献2人,见证人体器官捐献1例。
5.精心组织谋划,不断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目前我会共有团体会员单位50个,登记在册的红十字会会员有3825人,红十字志愿者266人,注册志愿者有10人,今年共收缴会员会费9.96万元。一是根据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统筹协调全市红十字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全市共有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3个农场管委会基层红会参与。二是适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和参与创文交通指挥、卫生清扫、无偿献血、扶贫扶志、健康咨询、免费健康检查、禁毒防艾、人道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41次,共发放红十字会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预防艾滋病、登革热防控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参与人数达7323人。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道关怀。以“红十字·微心愿”微公益项目搭建爱心平台,汇集社会爱心人士关心关爱乡村贫困学生;探索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为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助学助困搭桥,调动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和人道救助工作,为533名市一中、市三小异地集中办学的瑶族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市二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解决生活、体育用品和学习用具,共计价值6.23万元。四是创新筹资模式和筹资渠道,以网络众筹、“99公益日”等网络筹资方式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议1次,共为“景洪地贫患儿救助”项目募集到79451.73元,3494人次捐款。五是开展以健康咨询、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免费健康检查、预防艾滋病、登革热防控、救助、送温暖等为内容的卫生关怀志愿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3次。六是共有2 名志愿者被省红十字会授予蒲公英铜奖称号。七是开展扶老助孤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及各类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57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8份。为全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培训班,向市民及参训学员讲解“三救三献”、防灾减灾、无偿献血、禁毒防艾、预防登革热和创文明城市等知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897,529.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731.26元,占总收入的42.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72,798.42元,占总收入的57.73%。与上年对比增加1,662,487.8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捐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2,807,488.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367.13元,占总支出的39.62%;项目支出1,695,121.51元,占总支出的60.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72,446.8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捐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2,367.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933.7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中不含五险和10%的精标准扶贫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5,121.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5,380.58元,主要原因是捐赠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扶贫捐款、人道救助、备灾救灾、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干部及师资培训、宣传工作、备灾物资的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394.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29%。与上年对比减少47647.49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年初数预算数不包括在职养老金、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10%的精标准扶贫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2,918.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出878,492.30元;商品服务支出154,645.98元;资本性支出19,7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64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8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在职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要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60.00元,下降-6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0.00元,下降-65.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督查、对口支援单位、基层组和团体公员及来求助的群众。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98.8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9,398.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2.76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邮电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657.43元;电费1,456.91元;邮电费5,280.46元;差旅费4,180.00元;公务接待费240.00元;工会经费14,014.00元;其他交通费54,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红十字会资产总额701,924.63元,其中:流动资产613,744.02元,固定资产139,6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523.8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7,302.35元,固定资产增加32,5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资产总额753424.02元,与部门决算报表资产总额701924.63元,差异51499.39元,原因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反映, 部门决算报表资产总额内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净值反映(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1499.3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1000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1个、合格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救”工作:指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备灾救灾(救援)工作,对贫弱人群实施人道救助救助,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2.“三献”工作:指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知识普及、典型宣传、捐献回访等工作;组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报名、捐献见证、纪念缅怀和人道救助等工作。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