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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0-10 15:32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景洪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机改发〔2019〕1号)精神,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3月完成组建,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市畜牧兽医局牌子,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

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建议。編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农业对外合作。配合开展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5.职能转变。

①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市实现农业增加值46.9亿元,增长5.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447元,增长10.4%。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热区特色农业实现新发展。全市粮食种植面积达29.12万亩,产量9.17万吨,与去年持平;橡胶种植面积194.78万亩,干胶产量11.48万吨,下降0.4%;茶园面积29万亩,产量1.74万吨,与去年持平;蔬菜面积12.55万亩,产量10.23万吨,增长5.1%;水果面积28.91万亩,产量32.14万吨,增加0.9%;咖啡面积6.76万亩,产量1.83万吨,下降3%。全市生猪存栏9.4万头,出栏20.27万头(小耳猪1.91万头),增长0.2%;大牲畜存栏1.52万头,出栏1.53万头,增长89.3%;山羊存栏0.7万只,出栏0.7万只,增长20.5%;家禽存笼174万羽,出笼266万羽,增长25%;肉类产量2万吨,增长6.8%;蛋产量1323吨,增长101.1%;水产养殖面积5万亩,产量3.85万吨(罗非鱼2.7万吨),分别增长12.5%和33.5%。全市推广蜜蜂养殖6.77万箱,同比增长14%。

2.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区域性冬繁育种基地创建顺利推进,投入中央专项资金740万元,完善水利设施、田间工程等建设,目前正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大渡岗省级现代茶叶产业园创建和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成效呈现,建成高优生态茶园基地4.6万亩,有机茶基地1万亩,建立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3个。跨境动物疫病管理试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编制完成《景洪市跨境动物疫病管理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景洪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2019—2025年)规划》。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编制了《景洪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面积265万亩。

3.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全市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54家,完成农产品加工值56亿元。工商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21家。积极开展“十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评比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活动。组织7家企业申报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推荐44家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上海松江·西双版纳扶贫协作农产品推介展、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省内外、国际各类特色商品洽谈展销会,助推景洪市特色优质农产品“走出去”。

4.“绿色食品牌”创建取得新进展。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全市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1个,累计认证企业达29家、认证产品126个,累计认证产地规模面积达6.22万亩、养殖规模3.2万头(只、羽)。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迈出实质性步伐,大渡岗万亩茶园被认证为“世界最大连片茶园”;组织召开“绿色景洪”品牌形象logo设计会,并通过首届东试早柚子文化节,进一步搭建产业销售平台,将“优势”变为“特色”,为“景字号”品牌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758个村小组三档村庄定档分类工作,出台并实施《景洪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新建、改建行政村公厕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4748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完成11宗21.23亩农用地“大棚房”拆除、复垦。广泛开展“美丽乡村大比武”,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步伐。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景洪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严格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加强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投放各类鱼苗16万尾。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75.72%,主要农作物农膜回收率80.46%,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2.5%。

6.农村发展活力不断释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清产核资,清理经济合同4245份,清理侵占集体资源性资产问题3224宗3.86万亩,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达91.48%。各项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5.28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829万元,投入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1110.35万元。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132家合作社列入专项清理工作经营异常名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全市农业系统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公布、一网运行”,审批时限提速50%以上。

7.安全保障能力日益加强。严格落实屠宰场“两项制度”,关停屠宰企业10家。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可追溯体系建设,省级农产品安全质量县(市)创建通过省级交叉检查,景洪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通过省级复审。禁限用农药监管和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全年立案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21件,上缴罚没款18.56万元。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生猪屠宰行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渔业捕捞等10个专项领域为重点,加大行业治乱力度,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向好,农村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8.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产业发展脱贫一批”要求,投入中央产业扶持资金794.75万元,与11家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产业合作机制,做到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100%全覆盖。聘请产业发展指导员337名,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万人次,发放培训证书8536本,做到有意愿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人口全覆盖。切实履行挂点帮扶责任,调整挂钩帮扶干部62名,下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名,做到“四个不摘”。

9.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学防治持续高温干旱气候和草地贪夜蛾病虫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全年完成水稻、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10万亩,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01%。全面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荣获2018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先进县。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22期5万人次,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80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累计达2394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787人。

10.自身建设迈向新台阶。积极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宣传,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建设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成机关党委组建和5个支部换届,1个党委、3个党支部创建达标,累计达标100%。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培养选拔了12名年轻优秀干部进入中层领导岗位。建立领导班子联系支部、股室、站所等制度,助推“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三公”经费不断压缩。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6个,独立核算机构16个,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现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改革与发展规划股、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业农村环境资源股、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养殖业管理股、项目建设管理股等10个股室。

纳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景洪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参公)、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景洪市农业信息中心、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景洪市经济作物工作站、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景洪市种子管理站、景洪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景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景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37人(编外人员2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5,615,31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66,242.78元,占总收入的97.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49,073.94元,占总收入的2.45%。与上年对比增加2,741,340.29元,增长3.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5,350.41元,增长4.88%;其他收入减少694,010.12元,下降27.29%。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和经费划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0,011,480.47元。其中:基本支出40,890,838.62元,占总支出的58.41%;项目支出29,120,641.85元,占总支出的41.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26,833.30元,下降4.8%,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科技项目资金划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90,838.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57.91元,下降0.06%,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20,641.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1,975.39元,下降10.73%,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科技项目资金划出,省级科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等资金减少支出6,765,606.33元,市生物产业办和市农委办项目资金划入,农村垃圾卫生经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资金增加支出3,263,630.9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58,363.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8%。与上年对比减少1,697,681.41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科技项目资金划出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32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2019年1-3月合并前原市生物产业办、原市农委办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44,329.79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20,26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科技三项经费支出311,976.15元,基层科普支出8,288.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8,37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0,168.64元,职业年金缴费41,566.16元,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536,642.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5,91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0,001.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55,908.9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246,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3,672.00元,两区划定配套经费支出4,204,700.00元,两园建设支出10,000.00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比武8,49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05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城乡统筹工作经费支出48,055.9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3,552,30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30,806,388.8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354,600.36元,病虫害控制2,631,018.9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307,048.35元, 执法监管170,784.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50.00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00,000.00元,防灾救灾331,800.00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24,555.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006,660.00元,其他农业支出4,543,100.23元,其他扶贫支出50,239.00元,土地治理798.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4,64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9,61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2,2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312,25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4,600.00元,支出决算为502,642.48元,完成预算的5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1,620.48元,完成预算的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22.00元,完成预算的7.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10.51元,增长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034.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642.51元,增长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98.00元,下降18.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农委办和市生物产业办划转到我单位,市发工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4家涉农相关职责也整合到我单位,下乡使用车辆增加,且车辆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620.48元,占95.82%;公务接待费支出21,022.00元,占4.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620.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1,620.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中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农业项目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7,361.34元(其中:行政单位648,884.5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8,476.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409.01元,增长33.35%,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81,540,578.86元,其中,流动资产37,201,402.17元,固定资产44,329,731.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44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69,246.8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87,671.80元,固定资产增加772,13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9,442.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845.39平方米,账面原值2,419,662.0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0,419.2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52,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1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27,2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52,3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10个,评价金额2,545.21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9个,良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2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景洪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机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加强市委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市农委办的职责,市农科局的涉农职责,市生物产业办的职责,以及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2019年3月,组建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畜牧兽医局牌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111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202010130451389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