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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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1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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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以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章节加藏项开发工具特色功能云南省党政机关服务通道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为总目标,以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年、城市形象推进年、改革开放深化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四个年为统领,抓好“产业培育提升、人居环境提升、民生事业提升、干部形象提升”四大行动,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摆在首位,把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把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促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支撑,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工作总结
(1)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40人,完成目标任务3100人的111%;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14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人的101%;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07人,完成目标任务1500人的100%。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1户,确保动态清零;开发162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582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1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8%,控制在目标任务3.5%以内。新增办理就业创业证7442本,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90人,完成目标任务590人的100%,发放贷款829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400万元的121%,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10人,完成目标任务210人的100%,发放贷款2655万元;担保小额贷款扶持创业379人,完成目标任务379人的100%,发放贷款557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扶持创业1人,完成目标任务1人的100%,发放贷款70万元。
(2)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景洪市人社局不断强化社保保障功能,深化制度改革,防控基金风险,切实发挥社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截至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71995人,完成目标任务7.02万人的102.5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478人,完成目标任务0.94万人的100.83%;企业35666人,完成目标任务3.5万人的101.9%;离退休26842人),发放养老保险金98470万元,其中:企业257207人次712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59135人次27214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工伤保险参保37094人(含项目参保和非煤矿山),完成目标任务3.52万人的105.38%,待遇支付732人次933.67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272家,参保28953人,完成目标任务28900人的100.1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74904人,完成目标任务173000人的101.1%,累计发放待遇 374657人次4944.46万元,发放率100%。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已确认为保障对象(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3836人,其中到龄、超龄人员818人,未到龄3018人,累计发放8131人次137.36万元,政府兑现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2258.1万元。
(3)人事人才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等工作,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一是景洪市共有专业技术人员7204人,其中正高级31人,副高级1566人,中级2228人,初级3162人,见习专技岗217人;女性4024人,占总数的55.9%;少数民族3402人,占总数的47.2%。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96人(含农场)。二是2019年景洪市事业单位新招录231人,其中人才引进138名,公开招聘62名,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10名,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12名,退役士兵安置9名。三是办理调动303人,其中跨县市调动66名,市内调动237名。四是共审核符合就业见习补贴申请49人,累计申报补助131700元,已发放52000元,剩余79700元待州人社局下达后拨付)。五是2019年新增高技能人才80人;推荐1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业技能的经常性工作,办理岗位变动手续1193人;积极做好紧缺性人才聘用工作,2019年招聘紧缺性人才127人,其中景洪市教育体育局103名,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4名。六是审核全市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工资112280人次118907.5万元;审发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补助费62人共406.1万元;办理机关退休业务291人。
(4)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狠抓《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严格推行“七项制度”。一是通过云南省社会保障网上大厅进行劳动合同备案37298人,合同签订率为97%。二是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29件,已审结118件,其中:调解结案80起(含其他方式调解9件);仲裁裁决结案38件,涉案金额1231万元。三是依法查办欠薪案件,共解决克扣、拖欠工资、非法收取押金案件154起,结案154起,涉及721人922.27万元(其中调解完成130起,涉及476人,涉及金额632.89万元;移送公安24起,涉及245人,涉及金额289.39万元),结案率100%。工伤认定申请受理145件,认定工伤120件,不予认定工伤6件,自愿撤销2件,正在调查17件。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确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对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个人,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拖欠工资的企业及个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情况予以向社会公布,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全年共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共7件。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网上执法年审工作,完成劳动保障网上执法年审1293家,对未参加2018年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4家企业进行处罚。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规定,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84家单位足额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897.37万元。五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信访件答复,今年共答复信访件156件(含网上信访件)。
(5)为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设立行政审批股,将本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在1个内设科室办理,推进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力争自己多跑路、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力争“最多跑一次”,做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确保了事项办理到位、权力行使到位。2019年,共审批辖区内35家企业提交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涉及在岗职工数为5761人。审批符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二是优化整合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清单52项。开展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手续繁杂、证明繁多等顽症痼疾。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明的证明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应由部门自己核实。实行即时即办,切实优化服务,提高了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率。三是严格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在工作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服务窗口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协调,严格落实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6)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股室、中心、院的廉政建设,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坚持抓好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情系群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强化政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通过开展文明礼仪学习,规范行为礼仪,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通过狠抓优质服务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能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分管窗口单位的首要责任人,负责从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全面指导,窗口单位负责人为主体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检查和对出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和巡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共开展警示教育2次,党性教育1次。
(7)行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实技能提升,精准培训。围绕中国足球彩票高原热区产业特色和贫困人员的培训需求确定乡村养老护理员、橡胶栽培割胶、普洱茶加工、家禽养殖、农家菜烹饪等培训项目,注重培训实效,把培训工作做到倾听民意、问需于民,使培训从“端菜式”到“点菜式”转变,强化跟踪服务,为确保培训能让农村劳动力“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积极与培训机构对接,使每期培训“前期有计划,中期有监督,后期有考核”。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573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1708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48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人的113.8%,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97人,完成目标任务465人的128.4%,有组织输送53名农村劳动力至浙江省务工。二是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比对工作,进一步摸清并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做到不漏一人,真实准确,并对参保人员全部记录在册,建立参保销号制度,参保一人、销号一人,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做到未参保贫困人员实现参保的状态有痕迹可查、有台账记录。2019年景洪市建档立卡14439人中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100%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8)“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自9月18日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启动以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理论学习为基础,以抓实调查研究为载体,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以狠抓整改落实为驱动,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通起来、有机融合、统筹推进。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形成了一把手总抓、一级抓一级、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依托“三会一课”、“3+N”主题党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560人次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并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围绕“18个是否”开展政治体检,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项销号整改,抓实整改落实到位。领导班子深入分管领域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形成4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深入探索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切实将调研结果转化为了指导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同时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对整治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推进专项整治。
扫黑除恶、河长制、“四城联创”等工作顺利推进。
2、工作亮点
(1)强化就业培训,补齐技能短板
人社部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立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强化培训效果,补齐技能短板。一是把就业培训服务延伸到乡镇、村寨,有效结合当地劳动力特点、培训需求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等基础信息实际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二是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培训流程,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今年来,市人社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橡胶栽培割胶、家政服务员、乡村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家禽饲养、农家菜烹饪、普洱茶加工、美容师、手工电弧工、肉猪饲养等培训573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1708人次。“点菜式”有针对性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仅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训成效明显。普洱茶加工培训方面:培训前,勐龙镇南嗨村委会曼先坦高寨扎体家的的小树茶价格在70-100元/公斤;培训后,小树茶价格平均涨幅为182%,最高达到260元/公斤。培训前,勐龙镇南嗨村委会曼先坦中寨娜亚家的的乔木茶价格为30元/公斤;培训后,乔木茶价格涨幅达到300%,最高达到120元/公斤。橡胶栽培割胶技术培训方面:培训前,勐龙镇曼宛洼村委会阿克新寨会计冬兵家300颗橡胶一天的产量为70斤,培训后产量增加到90斤,按照目前胶水价格9.6元/斤,每月15天工作日,每月收入增加2880元。
(2)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综合运用就业扶贫政策,搭建供需平台,创新宣传动员方式,进一步调动农村劳动力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政策宣传,提供指导。进村入户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为贫困群众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激发他们参与就业的内生动力,提升就业意愿,促进就业扶贫质量。二是通过村级联络员一线组织力量及微信、QQ等互联网媒体将岗位信息推送到贫困劳动者家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举办大型招聘会2场次,依托第三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举办专场招聘会及岗位推介会3场次,送岗位下乡,帮扶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通过西双版纳就业信息平台(沪滇协作项目)的建设,在乡镇一级建立就业信息平台,通过一体机、PC端和手机微信端,搭建供求信息平台,让招聘信息“下乡”,更好地促进转移就业。四是积极与宁波集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接,做好劳务输出前中后三个时段的对接和服务协调工作,不断完善劳务协作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送岗位进村入户,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劳务供需对接平台,加大岗位信息开发力度,提升有就业能力、无务工经验的贫困群众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今年来,由政府有组织转移输送53名农村劳动力至浙江务工。
(3)健全劳动保障机制,创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模式
一是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规定,2019年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84家单位足额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897.37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1家,退还保证金额2037.30万元。依法启动7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56.23万元,支付850名工人工资。二是以担保保函取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企业减轻负担。根据“七项制度”规定,工程开工前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前都是企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到中国足球彩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现在除此之外,景洪市人社局还推行担保保函取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按照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程序准备相应材料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按照应交保证金的20%存到担保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后由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保函,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情况由担保公司根据担保金额支付工人工资,截至目前,已有8家单位以担保保函取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转变人才补充渠道,拓宽人才引进规模和范围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人社局上报请示、州人社局及市政府上会研究批复后,到昆明等地参加人才招聘会,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2019年,鉴于紧缺性岗位人才对专业有较高的要求,为较好地满足教学需求,景洪市取消了特岗教师招聘。二是拓宽人才引进规模和范围。前几年,人才引进规模小,几乎都是城区的岗位,今年以来,针对景洪市教师队伍紧缺的问题,景洪市人社局积极争取紧缺性人才引进指标,人才引进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城区学校能够引进教师,乡镇学校也可以通过申报按需引进教师,不仅一年一引,还能一年多引。2019年,市人社局和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既分工又合作,市人社局重点把好程序关,市教育体育局重点把好专业和质量关。在教师人才引进工作中,抽调了教育系统17名骨干,以最严格的方式完成了面试工作,顺利完成了103名的教师引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其中包括纳入决算管理的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工勤1人),其他人员14人,主要是长期聘用人员,其中编外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12,347,83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7,223.23元,占总收入的96.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0,610.40元,占总收入的3.57%。与上年15,158,495.21元对比下降18.5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费较2018年1,849,417.00元减少1,849,417.00下降100%。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350,347.58元较2018年2,075,798.83元减少725,451.25下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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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59,787.29元。其中:基本支出9,837,735.59元,占总支出的80.90%;项目支出2,322,051.70元,占总支出的1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166,585.33元对比下降19.83%,主要原因一是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47元较上年1,201,093.13元减少1,123,946.13元下降93.58%;二是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94,125.45较上年4,046,968.27元减少852,842.82元下降21.07%;三是2130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371,467.58元较2018年2,290,055.58元减少918,588元下降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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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37,735.59元。与上年10,954,128.12元对比下降10.19%,减少是原因一是2019年较上年较少201100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567,270.00元,二是成立景洪市医保局,2019年较上年减少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支出5,834,719.9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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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2,051.70元。与上年4,212,457.21元对比下降44.88%,主要是职能划转,村官划归组织部管理,减少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1504788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405.00元,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管理和公务员培训、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定向招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工作经费支出;
2.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18,500.22 元,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费及信息化建设网络平台服务费的支出;
3.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11,637.90元,用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邮寄单及制作费(三个中心)的支出;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00,000.00元,用于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楼建设款支出;
5.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004.00元,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费的支出;
6.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47.00元,用于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楼建设款支出;
7.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85,267.58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生活补助支出;
8.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8,090.00元,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工作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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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7,289.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4%。与上年14,742,784.97元对比下降20.45%。主要原因一是职能划转减少201100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二是职能划转减少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0,36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9%。主要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9,97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6%。(1)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00,000.00元对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楼建设款支出;(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02,332.04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94,12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09,55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2%。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的支出及市级扶贫工作经费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2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000元,支出决算为23,452.99元,完成预算的2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52.99元,完成预算的2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标准接待,厉行节约,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956.46元,下降2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646.46元,增长5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90.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文件,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杜绝浪费,尽量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52.9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52.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452.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374.37元(其中:行政单位478,374.37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545,783.00元对比下降12.3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经费划转减少支出,二是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交通费等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3,352,937.68元,其中,流动资产755,756.85元,固定资产1,594,317.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165,866.8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037,789.0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15,148.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99,,417.59元,固定资产增加13,,9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2,091,501.71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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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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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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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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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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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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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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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352,937.68 |
755,756.85 |
1,594,3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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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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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5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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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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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优,项目支出自评8个,评价金额179.9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8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机制改革文件,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纳入景洪市医疗保障局管理,2019年不再是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决算公开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公开表2020100917575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