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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0-09 17:35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301000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景洪市城区、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工作。

2.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

4.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5.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

6.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任务。

7.组织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队伍与党建扶贫工作

(1)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改活动,完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及辅警队伍管理工作机制。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警系统关爱民警十项措施》,研究制定辅警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在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多加关心和关爱,不断促进辅警的职业认同感和队伍稳定性。

(2)党建工作

一是对大队党总支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和安排。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四是对 2019年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五是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3+N”主题党日活动。六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八是通过深入研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内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将所学积极运用到具体的交管工作实践当中。九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活动。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坚持每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学习会议,强化党员干部教育。三是坚持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活动,全面掌握队伍状况,及时消除解决隐患苗头问题。四是坚持开展人员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发现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进行整改。五是组织全队民警、辅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法违纪案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六是组织召开家属廉政座谈会,与参会民警、辅警家属进行深入交流沟通。七是针对交管工作重点领域和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查摆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八是切实加强队伍执纪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队伍纪律。

(4)扶贫攻坚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2019年度扶贫工作部署会议,对扶贫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认真开展“户户清”专项行动,使贫困户们更加了解国家的扶贫政策。三是组织开展贫困户拥有机动车核查工作,为精准扶贫提供精准数据信息。四是坚持定期开展扶贫走访工作。五是开展扶贫“夏季攻坚”系列活动,确保今年年底大队挂钩的2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2.交通业务工作

(1)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积极联合相关单位深入辖区国道G213、G214、省道景大线、勐打线等重点公路进行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将检查排查出的15处安全隐患点、段及隐患路口积极上报市人民政府。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防群死群伤安全生产事故。三是重宣传氛围,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四是强化专项整治,全力净化辖区交通环境。大队结合“四城联创”工作,在市区及农村地区与其他职能部门紧密联合,强化辖区乱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五是推进生命防护,提升农村地区防控能力。

(2)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一是坚持对中国足球彩票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度的交通事故进行成因分析研判,对勤务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分析意见。制定下发了《死亡事故倒查工作报告》机制,在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后,要求辖区中队对事故作出倒查分析报告,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二是简化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推广农村公路快处快赔工作。

(3)车驾管业务工作

一是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二是设置服务导办标准式,提供免费导办服务。三是设立咨询服务岗接受群众咨询、指导群众正确填写资料、靠前审核申办材料,避免群众因材料缺漏、填写错误重复排队、来回跑。四是周一至周五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每周六上午8时至12时正常办理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

(4)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云南省公安交通管理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实施细则》,并强化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二是每月随机抽取各办案部门办理交通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案件质量的考评。

(5)交通安保工作

一是为保障节假日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制定相应道路交通安保任务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二是依托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为医疗救护、消防救灾车辆开通11条“绿色应急通道”。

(6)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市住建局完善城区标志标线、施划泊位、增高隔离防护栏、安装红路灯,对5个迎检路口及勐泐大道、宣慰大道等市区主要路段交通标线进行翻新施划。施划交通标线近2.8万平方米,其中施划人行道标线约1.9万平方米,摩托车、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5000余个,实施规划汽车停车泊位85个;增设或更新各类交通标志牌750块,增设隔离栏1100米,对州医院路口交通信号灯进行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调整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增加街面见警率、管事率,除业务窗口正常开展工作外,其余90%警力均全部投入路面,另从州交警支队支援30名警力、景洪市公安局支援151名警力、8个乡镇中队抽调40名警力,全部投放至城区各个路段开展“交通乱象”管控整治工作。三是调整勤务模式,错时错峰在辖区宣慰大道、勐海路、嘎兰路、勐泐大道、景亮路等重点路段强力开展整治行动。四是积极邀请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报社、交通直播间栏目、市广播电视台多家媒体形成整合宣传力量,共商迎接省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攻坚冲刺宣传工作大方向,形成媒体宣传大矩阵。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策部署、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加强与治安、刑侦、交通运管、旅游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行摸排涉黑涉恶特别是利益集团化线索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二是按照《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回头看”实施方案》的要求,共核对案件1346起,经排查我大队办理的刑事案件类型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及包庇罪三类,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三人以上结伙作案的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23个中队,其中7个内设中队,分别是情报信息中队(办公室)、车管中队、指挥中心、秩序管理中队、法制中队、事故处理和预防中队、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队;8个城区外勤中队,分别是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城区四中队、城区五中队、特勤中队、旅游度假区中队、工业园区中队;8个乡镇中队,分别是普文中队、大渡岗中队、勐罕中队、勐养中队、勐龙中队、东风中队、嘎洒中队、景哈执勤点。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8人),其他人员276人,主要是公安辅警。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25 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52,604,808.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74,328.50元,占总收入的97.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0,480.33元,占总收入的2.53%。与上年对比减少4,436,398.51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等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47,683,299.7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8,514.02元,占总支出的80.74%;项目支出9,184,785.68元,占总支出的1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825,207.91元,减少18.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等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498,514.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36,129.82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4,785.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89,078.09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52,736.67元,执法办案439,296.01元,其他公安支出792,75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6,369.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减少9,626,714.88元,减少16.8%。主要原因是 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3,335,98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0%。主要用于支付依托于公安安全工作的各项支出,按功能科目分,具体支出分为行政运行33,626,789.8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77,146.67元,执法办案439,296.01元,其他公安支出792,753.00元。按经济分类分,具体用于所有在职工资福利支出32,371,662.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6,702.8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228.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80,392.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10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9,104.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9,55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027,902.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986.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66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1,7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5,710.71元,完成预算的50.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5,710.71元,完成预算的5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导致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支出大幅减少,以及对公务用车运行的用油、维修维护管理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因此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15,503.06元,下降3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4,503.06元,下降3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导致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支出大幅减少,以及对公务用车运行的用油、维修维护管理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5,710.7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5,710.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5,710.7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事故出警、巡逻、边境整治以及扶贫工作等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999.21元(其中:行政单位1,932,999.21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063.05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围绕2019年公安交管任务的实际需要,在执法办案和处理业务工作过程中,如罚单邮寄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成本费用的部分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围绕2019年公安交管任务的实际需要,在执法办案和处理业务工作过程中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7,451,804.93元,其中,流动资产14,101,466.11元,固定资产23,350,338.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04,791.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772,659.15元,固定资产增加532,13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451804.93

14101466.11

23350338.82

10531878.73

4022523

 

8795936.09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3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3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31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7个,评价金额1063.05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7个,良0个,中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3094757295.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301111